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個人所得稅年度計算方法的問題,以及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是什么意思
1、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5000起征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六項費用。在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中,可以選擇扣除比例,例如,里面的夫妻平均扣除就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照扣除標準的50%扣除,平均分配子女教育所需的費用。而另一項就是選擇由父母其中一方負擔費用,按照標準的100%比例扣除,而且具體的扣除方式在選擇完畢之后,一年納稅年度內都不能變更。
2、《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怎么選
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其中包括項目原則和稅率原則等。需要注意的是,選擇后不得隨意變更。
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指的是納稅人在填寫所得稅申報表時,可以選擇在當前納稅年度內扣除相應的捐贈、保險、住房租金等費用,也可以選擇在以后的納稅年度中扣除。具體來說,選擇扣除年度需要考慮如下幾個因素:1.項目原則。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需要扣除的項目,如教育、醫療、住房租金等,再根據所得的時間節點選擇相應的扣除年度。例如,2019年支付的2018年租金可以在2019年申報中扣除,也可以選擇在2020年及以后的年度中扣除。2.稅率原則。選擇合適的扣除年度還需要考慮稅率的高低。通常情況下,當前納稅年度中的適用稅率可能比以后的年度低,因此選擇在當前年度扣除可能會更劃算。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扣除年度后不得隨意變更。如果真有必要變更選擇,需要向稅務部門申請批準,并經過審核后方可進行修改。
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有哪些影響因素?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的影響因素包括所得的時間節點、項目類型、稅率等因素。特別是在應用稅率上,當前納稅年度內的適用稅率可能比以后的年度低,因此選擇在當前年度中扣除可能會更劃算。
個人所得稅選擇扣除年度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在考慮項目原則和稅率原則等因素的基礎上做出決策。盡管選擇后不得隨意變更,但對于納稅人來說,正確合理地選擇扣除年度能夠帶來實質性的利益和優惠。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個人所得稅扣除年度怎么選
個人所得稅一直都是國民關注的重點,個人所得說的納稅義務人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居民納稅義務人,一種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個人所得稅扣除年度怎么選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行申報都是次年才能享受扣除,所以選擇的年度都是次年的(例如今年是2019年,扣除年度則需要選2020年)。
扣除年度一年只能選擇一次,一個納稅年度內無法更改關于專項扣除比例之類的信息。
工資、薪金的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并起來計算納稅,因此2019個稅稅前扣除項目第一項要扣除的就是個稅起征點5000元。
三險一金是是個稅必須扣除的項目,通常在扣除個稅起征點之后,第二項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險一金。各地區三險一金的繳納比例不同,因此這里沒有具體的扣除數額。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繼續教育:學歷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職業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醫療:個人支付超過15000元部分的醫藥費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額不超過有60000。
4、住房貸款利息:首套房貸款利息可參與個稅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沒有房產,可以執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標準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1)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個數。
個稅法中還有一些是可以減稅、免稅的項目,因此如果有合法的可以減稅的金額,是可以用來抵扣個稅的。
根據計稅規則,年終獎發放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個稅起征點,應納稅的部分=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若高于3500元,應納稅的部分=年終獎。
計算方法為:將應納稅部分除以12(個月),得出的數額,從個人所得稅計算表(見附表1)中找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最后,用公式計算,即:繳納個稅=應納稅部分金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前段時間,智聯招聘作了一項2014年-2015年度職工年終獎調查,杭州在職員工平均年終獎為13813元。
假設員工甲應發年終獎為13813元,他2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為5000元。由于已超出了3500元,那么該員工年終獎所交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部分÷12=13813÷12=1151,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為0
繳納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3813×0.03-0=414.39元
甲年終獎稅后實際所得=13813-414.39=13398.61元
再假設員工乙應發年終獎也為13813元,他2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為3000元。由于未到3500元,那么該員工年終獎所交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13813-(3500-3000)=13213元
應納稅部分÷12=13213÷12=1101,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為0
繳納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3213×0.03-0=396.39元
乙年終獎稅后實際所得=13813-396.39=13416.61元
1、發放的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扣稅方式為:*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這里我們以一個示例進行計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資6000元,同時領到2013年的20000元,當月所需繳納的如下:
1)當月工資=(6000-3500)*10%-105=145元
由于單位發放給的形式不同,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
一、當月的工資薪金超過「3500」元,再發放的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計算時,除以12找稅率,但計算稅額時,速算扣除數只允許扣除一次。
例一:趙某2013年1月工資5000,24000,無其它收入。
趙某工資部分應繳納:(5000-3500)*3%=45元
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二、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3500元,再發放的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定標準的免稅所得(如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后的數額。
例二:錢某2013年1月工資2000,24000,無其它收入。
錢某當月工資2000元,未超過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不需要繳納。
錢某2013年1月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為3500-2000=1500元。
錢某24000元,先減除“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1500元)”,225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
22500除以12個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三、一個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工作過,只能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在一個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采用該計稅辦法的時間和發放單位計算。
1,一個2013年1月發放的適用了除以12找稅率的優惠計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適用了。
2,一個一年一次,在兩處以上取得,也只能適用一次。
3,即使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也可以適用一次。
例三:孫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業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電信企業,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產企業工作,
如果孫某2012年12月在房地產企業取得工資5000,24000,其它無收入,雖然錢某只2012年在房地產企業工作4個月,但其應繳納與例一趙某相同,即當月工資部分應繳納45,部分也是除12找稅率,應繳納個稅2295元。
房地產企業計提時,計提、發放會計處理同例一。
四、同一月份在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可以選擇一個單位的一次性獎金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件優惠辦法計算,從另一單位取得的合并到當月工資薪金項目繳稅。
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如果同一個人同月在兩個企業都取得了年終一次性獎金,納稅人在自行申報時,不可以將這兩項獎金合并計算繳納,享受一次性獎金的政策;對該個人按規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資5000,取得本企業發放的24000元,另取得**單位發放的6000元,無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業(24000)部分應繳納計算: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李某取得的**單位發放6000元應合并到李某當月工資薪金中計算繳納。如果**單位按發放計算,了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業取得工資5000元,本企業(5000-3500)*3%-=45元。
年終匯算清繳,李某工資部分應繳納:(5000 6000-3500)*20%-555=945元。
個人所得稅本年度月扣除金額怎么填
1、個人所得稅本年度月扣除金額怎么填
2、個人所得稅的繳納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由企業進行核算,并在發放給職工前進行代扣代繳,然后統一到當地地稅局申報繳納。
4、(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7、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8、(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9、(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關于個人所得稅年度計算方法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40301589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