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獎學金要繳稅嗎?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省級****、國務院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分屬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學生取得獎學金,如果不在上述規定的范圍內,應按照“偶然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而從實際情況看,大部分獎學金,都不能享受免稅待遇。在此,稅務部門提醒廣大學校、相關部門發放獎勵時,應按照規定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學校要交什么稅?
個人創辦培訓類學校需要到地稅部門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經營場所是租賃的,則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經營場所是自用房產的,還需繳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根據財稅【2004】39號文和財稅【2006】3號文的規定,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的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根據國稅函【1996】658號文的規定,個人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取得執照舉辦**、培訓班的,其取得的辦班收入屬于“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應按《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無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取得執照舉辦**、培訓班的,其取得的辦班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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