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有員工在國內兩地都有收入,公司應如何繳納該員工個稅?
納稅人在兩個單位任職受雇,分別取得工資薪金,扣繳義務人按規定分別扣繳其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需選擇一個任職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即將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合并,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再減去由扣繳義務人已扣稅額,申報繳納余額 稅法規定:自行申報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向取得所得的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從**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納稅人選擇一地申報納稅,如變更納稅地點需經原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所以,按照所得額選一個地方交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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