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崗位津貼能免個稅嗎?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門批準免稅收入。目前只有國務院的頒發的特殊津貼和社保局報銷的職工生育津貼是免稅的。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改查賬征收?
個體工商戶由核定征收變為查賬征收后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則主要分為以下幾點:
1、根據經營收入情況,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須按月報送經營收入情況的申報表,個體工商戶及其經營戶口需要向稅務機關填報詳細的經營收入情況,并核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個體工商戶主體是法人,則需要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公司的季度與年度財務報告,按照財務報告審計的結果,繳納企業所得稅。
3、查賬征收方式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個體工商戶的歷史經營財務記錄,查驗經營收入情況,根據相關稅收規定計算出個人所得稅,視情況允許繳納之。 拓展知識:查賬征收是稅務機關審核方式之一,主要是根據納稅人記錄的財務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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