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和一般納稅人區別?
一個常識性的問題想必大家都知道,公司注冊選擇的公司注冊類型不同,在稅務方面的政策一般也是有所區別的,比如個人獨資公司和一般納稅人在收收方面的政策就不一樣,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個人獨資公司與一般納稅人稅收區別。
眾所周知,公司注冊時候選擇的公司類型不同,所享受到的稅收政策也是有所不同的。現在公司注冊時一般納稅人和個人獨資公司是比較受歡迎的,所以今天就讓我們聊一聊一般納稅人和個人獨資公司之間的稅收區別。
一、稅收政策
一般納稅人公司在稅收政策適用上,同其他法人企業一樣,適用《企業所得稅法》,企業層面需要就經營所得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如果為自然人股東,利潤分配時還需要就分紅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需要提醒的是,生產經營所得,包括企業分配給投資者個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二、稅收征管
無論是一般納稅人公司還是個人獨資企業,都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的基本要求,履行納稅申報法定義務。
1,一般納稅人公司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的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在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同時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2,對于個人獨資企業而言,應在經營年度第二年的3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按規定填列的《個人所得稅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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