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款怎么計算(出口貨物退稅如何計算)
前沿拓展:
出口退稅款怎么計算
出口退稅涉稅帳務處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銷售額FOB*征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應退稅額:
借: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3.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免抵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免抵額)
4.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貨: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典型例題:
例1:某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對自產貨物經營出口銷售及國內銷售。該企業2005年1月份購進所需原材料等貨物,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85萬元,內銷產品取得銷售額300萬元,出口貨物離岸價折合**幣2400萬元。假設上期留抵稅款5萬元,增值稅稅率17%,退稅率 15%,假設不設計信息問題。則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外購原輔材料、備件、能耗等,分錄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0
貨:銀行存款 5850000
(2)產品外銷時,分錄為:
借:應收外匯賬款 24000000
貨:主營業務收入 24000000
(3)內銷產品,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3510000
貨:主營業務收入 3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0
(4)月末,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幣外匯牌價×(征稅率-退稅率)=2400 ×(17%-15%)=48(萬元)
借:產品銷售成本 480000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80000
(5)計算應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款-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51-(85+5-48)=9(萬元)
結轉后,月末“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賬戶貸方余額為90000元。
(6)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90000
貨:銀行存款 90000
(7)計算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2400×15%=360(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3600000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資料,如果本期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為140萬元,其他資料不變,則(1)-(6)分錄同上。其余賬務處理如下:
(8)計算應納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款-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300×17%-[140+5-2400×(17%-15%)]=51-97=-46(萬元)
由于應納稅額小于零,說明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46萬元。
(9)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2400×15%=360(萬元)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46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360萬元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46(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360-46=314(萬元)
借:應收出口退稅 46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3140000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600000
(10)收到退稅款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460000
貨:應收出口退稅 460000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出口退稅必須滿足的條件:
1、生產企業必須是一般納稅人企業,能開具17%的增值稅票。
2、貨物必須一般貿易報關出口。
3、貨款必須以外幣從境外匯入大陸。
一般貿易出口退稅的流程:
核銷和退稅申報所需資料
收匯核銷所需資料:
1,核銷單
2,報關單(出口收匯專用聯),前提已以電子口岸交單
3,銀行結匯水單
4,出口收匯核銷表(一式兩份)
退稅申報所需資料:
1,核銷單(退稅專用聯,已核銷過)
2,報關單(退稅專用聯),前提是在電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稅子欄目下已交單
3,進項**(已認證)
4,出口**(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單證)
以上資料把報關單順序,外加封皮封底裝訂
另外所需三表一盤:
1,出口退稅匯總表(一份)
2,出口退稅出口明細表(三份)
3,出口退稅進貨明細表(三份)
4,轉為正式申報后生成的資料導入U盤
參考: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
退稅金額如何計算
出口退稅金額,根據以FOB價格為基礎的,國內生產企業開具的增值稅**或消費稅**來計算。如果**價格已經包含運費或保費的(C&F或CIF條款),必須首先減去運費或保費,再計算退稅金額。
退稅額的計算方法:退稅額=(增值稅**金額)/(1+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率參見出口退稅率列表
舉例說明
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2002年8月有關經營業務為:以FOB價格為基礎出口貨物增值稅**金額10萬**幣,試計算該企業當期的退稅額。
退稅額=100,000/(1+17%)×15%=12820.5
如果是以美元報價銷售的,請參照實時匯率換算后計算,匯率參見**銀行外匯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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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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