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進項稅額怎么算(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前沿拓展:
待抵扣進項稅額怎么算
待抵扣進項稅額是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根據《國家** 關于取消增值稅抵扣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9年第45號)文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不再需要在360日內認證確認。所以納稅人取得抵扣憑證,可以選擇留待以后期間匹配認證抵扣。
如果當期認證的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則會形成留抵稅額,賬務上,如果已經結轉的體現在“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未進行結轉的,則體現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中,而不是體現在“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收到專用**,是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還是入“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這個問題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分享如下:
見“《**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中詳解有關“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需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由此可見“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是指在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中已認證通過,并且在當期申報增值稅報表上填寫附表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表。平時購進我們只是取得增值稅專用**,并還沒有認證,所以賬務處理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月底稅務處理一般根據公司的增值稅的稅負由“銷項稅額”反推需要認證多少“進項稅額”(增值稅的稅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實際收入),即回來的專票到了月底不一定全部認證,我們計算出需要認證的**通過“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中勾選認證通過”,這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待認證進項項稅額
如月份還有沒認證的進項**對應的進項稅額還是在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著。待下期需要勾選認證后再做上面的賬務處理。
注意:我們平時在學習考試官方講得采購直接入得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那是因為教材認為當月回來的**,當月就全部認證了,不存在不認證的情況。
以前進項稅額需要在365天內認證,這個說法早就過期了,所以大家也不需要擔心沒有認證的**,后面過期的問題了,當然一般情況下,我們先回來的**先認證。考試理論與實際工作還是有一定的差別,上面分享的是實際工作中的運用,希望能幫助入行的小伙伴。
另外,大家想想如果我們公司剛開始,如果購進的**多,而銷售**少(銷售可以是在后期慢慢銷售),我們回來的**都全部認證了,這樣會導致我們接邊好幾個月都不需要繳稅,后面進項抵扣完了,而銷售額大量上升,由于沒有進項稅額抵扣了,每月繳的增值稅額就很多,就樣會使增值稅稅負波動很大。
另外也不利于公司資金的安排,你想如果你是一個財務,前幾個月一直都沒有繳稅,由于進項抵扣完了,突然后期每月交很多稅,這個稅款你如何給上級回報,站在財務角度也還是平時把握稅負平穩繳稅好點。
綜上可見,我們回來的進項**,認證多少還是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而定,不是當月回來的**一定要認證,只要沒有認證前取得專票上的“進項稅額”都先在“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著為好。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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