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上海戶口條件新政策(申請上海戶口需要哪些條件)
前沿拓展:
非滬籍應屆生進滬就業申辦戶籍
一、申請條件
(一)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戶籍: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政機關;
2.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信譽良好、注冊資金達到**幣 100 萬元(含)以上的企業,且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在本市注冊登記(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不受上述注冊資金和注冊登記時間限制);用人單位為法人企業的分支機構須提供相應材料(詳見申請材料說明);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在2021 年 6 月 18 日前由其**主管部門、所在區**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
審核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疑似弄虛作假情形的,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鑒定。聯席會議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綜合考量后作出決議。情節特別惡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報資格。用人單位 2020 年度與所錄用并辦理落戶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該單位 2021 年提出的落戶申請將不予核準。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戶籍: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于當年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并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以下四類可直接落戶
1、試點在五個新城和自貿區新片區就業的本市應屆研究生畢業生符合基本條件可直接落戶的政策。
2、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
3、“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效”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參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效”執行。
4、在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試點,探索對本科階段為國內高水平大學(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的基礎上,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效”。
即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
02
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政策
申辦條件
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五)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無刑事**記錄等其他不宜轉辦常住戶口的情形。
激勵條件
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者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高級**(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的,可以不受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以縮短至5年;
(三)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以不受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按照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者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以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優化本市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政策
一、聚焦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在現行居轉戶縮短年限政策的基礎上,試行更為寬松的居轉戶評價標準,在新片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各類人才,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二、對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于3年);張江科學城重點產業的骨干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于2年)。符合縮短居轉戶年限要求的各類人才,應書面承諾落戶后繼續在張江科學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單位向張江科學城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后(推薦表樣式見附件),按本市居轉戶規定進行申報。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境內人員,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職稱或者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的人員申辦居轉戶的,應達到一定的市場化評價標準。
03
人才引進落戶
根據《上海市****關于印發《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0〕25號)
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在滬工作穩定且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高層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人員。
3.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4.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二)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
5.重點機構所需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干。
7.重點機構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
重點機構是指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經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區域推薦的用人單位,并實行名單管理和動態調整。
(三)高技能人才
8.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國務院特殊津貼、世界技能大賽獎項等榮譽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高級**)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
(四)市場化創新創業人才
11.獲得一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2.在本市取得經過市場檢驗的顯著業績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3.在本市管理運營的風險投資資金達到一定規模且取得經過市場檢驗的顯著業績的創業投資管理**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14.市場價值達到一定水平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顯著經營業績的企業家人才。
(五)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運、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7.本市各區和重點區域自主審批的緊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時調整人才引進重點支持范圍。
04
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政策
適用對象
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才 ;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企業家 ;不同的資質條件,依據衡量標準,可相應減少居轉戶持證年限和社保繳納年限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戶
還有5類人才直接落戶下面的這5類人也可以直接落戶!
1、創業人才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風險投資管理**才
上海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上海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4、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5、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05
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政策
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您可登入“ 上海**門戶網”(www.police.sh.cn)**信息公開欄目 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類型的戶口遷移政策規定或請您前往擬落戶地**派出所咨詢,索取《上海市**局窗口服務告知單》 根據菜單內容準備材料,材料齊全后提出申請。
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市**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
(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準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經市教委批準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中華****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后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準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老人投靠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準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06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本款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為最高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學位為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國**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發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二)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字為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拓展知識:
申請上海戶口條件新政策
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4、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同等**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法生育,無**記錄。
法律依據: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引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滬工作穩定的人才,專業(業績)與崗位相符,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人員。
(三)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四)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五)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六)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七)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八)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十)在滬投資于本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為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十一)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時調整引進人才范圍。
申請上海戶口條件新政策
現在拿上海戶口的政策,其實途徑不少,大體上分為畢業生落戶(含留學生歸國)、居轉戶、人才引進、夫妻兩地分居幾大類,條件各不相同,簡單介紹如下:
1.畢業生落戶,這是應屆生最常見的落戶方式,一般本科生以上,在與單位簽約之后,就有希望落戶,但是每年上海會根據當年畢業生的情況統籌給出落戶的分數線,過線即可落戶,如果個人分數沒有達到分數線,則只能先去辦理居住證。一般情況下,博士生基本上不卡,本科生基本上很難,碩士生看情況。不過去年上海好像出臺過政策,清華和北大的本科生,可以直接落戶上海。海外留學歸國的情況,跟畢業生落戶也差不多。
2.居轉戶,是現在上海往屆生落戶的主要方式,基本條件是辦理居住證(積分)、繳金滿84個月,優先條件是兩倍以上繳金+中級職稱。居轉戶需要由單位去辦,一般情況下區里的人才服務中心會對申報材料百般挑剔,但是如果肯收材料,剩下的就是等審批了,整個辦理過程大概半年左右。可以辦理配偶和兒女的隨遷。
3.人才引進,是上海人保局針對某些緊缺專業的優秀人才開出的綠色通道,比如浦東新區,人保局會開列一個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專業目錄,如果在這個專業目錄里,就可以考慮走這個途徑。另外一個有點像人才引進的,就是某些區或者地方會有專門的定制政策,比如去年掛牌的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就給出了居轉戶的優惠政策:繳金滿5年(還是3年)記不清了。再比如李佳琪落戶崇明,就走了一個累計納稅超多少的特殊政策。
4.夫妻兩地分居。前邊的幾項,都是屬于人保局口子上審批的途徑,相對對材料審核的要求極高。夫妻兩地分居投靠,屬于**口子上的事務,條件相對簡單,當然也相當不低,基本要求是,夫妻一方有上海戶口,雙方結婚滿十年,可以申請將配偶的戶口遷入上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想要鉆空子可不容易。比如說,在滬方18年落戶,結婚是09年,那么就要從18年開始算起往后推10年,要到2028年才能辦理夫妻兩地分居的投靠。
據說,浦東還有一個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執行的特別的人才引進途徑,兼顧人才引進和夫妻兩地分居:夫妻兩方有一方是滬籍,其中一方是碩士以上學歷,不在滬方有外地繳金記錄且簽約的上海單位有人事權,可以直接辦理投靠落戶。個人曾經想走這個方式,但是因為在上海的工作單位屬于人事**性質(不是直接跟用人單位簽約),所以被否掉了。。。
綜合考量,目前的上海,本科學歷以上,落戶還是有很大希望的,無非就是要等。
有很多人會關注“父母投靠子女”,這點上需要提醒,跟目前國內大多數地方不同,上海至今是沒有開放類似政策的,比如北京已經有“獨生子女是京戶,父母年滿60歲可以辦理投靠落戶”,但是上海就不行。上海目前的父母投靠,僅限于原來戶口曾經在上海,因為支邊、知青等原因將戶口遷至外地,退休后可以申請返滬投靠子女。
本回答被網友采納
申請上海戶口條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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