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以上工資怎么扣稅(工資達到5000怎樣扣稅)
前沿拓展:
5000以上工資怎么扣稅
工資超過5000扣稅方法如下: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同級**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最近呢,大家在網上沖浪的時候,發現一個話題,說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要交稅,說是按照國家規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只要超過5000元,就已經是超過個人所得稅的范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沒有超過5000元的則不用交稅,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以及其他生活補助、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除此之外呢,還有國家統一下發的補助、福利、救濟金、軍人的轉業費、退役金等等都是免稅的。因此,就算退休老人的養老金超過5000元,甚至在萬元以上,也是免稅的。
那這個5000元的金額限制、又是哪里來的呢?其實這5000元標準,是在2018年之后,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準提高到了5000元,但是這跟退休人員是半毛錢關系都沒有,他是針對在企業上班的員工,而不是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需要納稅,但并不意味著退休人員所有的收入,都不需要納稅。那么退休人員什么收入需要納稅呢?雖然大部分的老人在退休后,是依靠養老金來生活,但是,也有一些剛退休的人員,會接受到企業的返聘,帶薪培新等活動。這個時候,如果返聘工資達到5000元,是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另外,如果退休人員再任職,與用人單位存在一年及以上的長期雇傭與被雇傭關系,那么,個人**的收入是需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納稅的。這一點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所以說,如果退休人員在**之后發現到手的工資金額不對,有可能是已經扣除應繳納的勞動報酬所得稅。
還有一些曾經的金融從業者,在退休之后,可能喜歡用自己的一些存款進行炒股、投資等商業活動。那么炒股、投資所獲得的收益超過5000元以上,這種情況也是需要進行依法納稅的。或者名下有多套房產,通過租賃房屋作為自己退休后的第二收入,也是需要納稅的。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偶然所得的個人收入、也要進行依法納稅。什么是偶然所得呢?最常見的是咱們的**、微博抽獎、商場現金抽獎等,都是需要按照規定納稅的。
現在許多退休老人,剛退休,一下子從繁忙的工作中釋放,難免有些不適應,感覺渾身的勁兒使不完,想找份工作繼續上班掙錢,可以理解,但是還是要量力而行。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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