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提取電話(成都市公積金提取地址)
前沿拓展:
成都公積金提取電話
成都公積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兩次。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職工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請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而且一年可以提取兩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處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建設費用。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購房提取
購房提取分為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政策性住房及征收安置房。
提取條件
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住房的住房消費行為的,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注意:自2021年10月8日起,職工申請時近五年內已辦理兩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或當前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職工在2021年10月8日前已辦理過購房提取的,不得以該套住房再次申請辦理購房提取。
同一套住房已經申請了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用于支付首付款。
注意:職工辦理了本中心公積金貸款且貸款在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不得以該套住房辦理購房提取支付首付款。
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級行政區域一致。
所購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工作所在地證明應由用人單位出具,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管理印章。
若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機構**繳存的,還應由**機構出具情況說明,加蓋**機構公章。
提取頻次
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含現房)的:
(1)應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2)未取得住建部門備案登記商品房現售合同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3)所購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款**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購買再交易住房(含拍賣住房):
(1)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2)所購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請前12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12個月后,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購買政策性住房:
應自取得住建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購買征收安置房:
應自取得購房款**或收據后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職工兩次(含兩次)以上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只能就其中一次住房消費行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金額
購買商品住房(含現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首付款。
購買再交易住房(含拍賣住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契稅完稅計稅金額(或住建部門網簽合同記載的住房買賣成交價)減去該套住房按揭貸款金額。
購買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首付款。
職工和職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確產權份額的,提取額度按各自產權份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沒有明確份額的平均計提。
提取流程
線上辦理渠道:成都公積金APP
辦理指南
進入成都公積金app后,登錄后在首頁就可以找到【購房住房提取】的業務,按照步驟進行**作即可,如果房屋購買在外地,可以下滑找到下面【跨省通辦】那一欄,也有購房住房提取業務。
線下提取:可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線下服務窗口進行辦理。
成都公積金新政執行前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能否提取首付款?
(1)如果是新政執行前(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公積金貸款不能以該套住房辦理購房提取。
(2)2021年10月8日后向本中心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
拓展知識:
成都公積金提取電話
短信查詢:號碼1:12329服務內容:公共信息服務包括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業務通知等。個性化服務包括賬戶變更通知、業務處理進度和結果通知等。收費標準:免費12329短信是面向公眾的非緊急公益服務短信,專門用于住房公積金工作和服務,不向公眾收取信息費。號碼二:-底部咨詢-使用提醒:輸入本人公積金聯名**或客戶號加個人公積金查詢密碼(格式為:住房公積金聯名**或個人客戶號、公積金查詢密碼),發送至10635萬00036電話查詢: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查詢電話:成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28-96319、12329同時可咨詢住房公積金查詢。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辦公查詢: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028-86279513服務熱線:96319、12329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業務:028--底部咨詢-999住房公積金個人委貸業務:028-86279181郵編:610015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參保單位或個人可持公積金卡(公積金龍卡)到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公積金業務受托銀行)查詢公積金賬戶信息。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參考來源:http://182.150.40.151/upload/CMScdgjj/201908/20190830ln968167q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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