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所得個人所得稅(一次性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2021)
前沿拓展:
一次性所得個人所得稅
2021年一次性終獎個人所得稅使用單獨計稅方式,個人所得稅稅率是3%。
單獨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需要將全年取得的一次性獎金分攤到每一個月,然后根據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具體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某職工年終獎為12萬,那么將年終獎平攤到每月得到的數額就是1萬元,根據稅率表可以看出,超過3000至12000的部分,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所以該職工應該繳納的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就是120000*10-210=11790元。
法律依據: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來源:海報**
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需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今年(2021年)內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仍可以單獨計稅。
兩種計稅方式有什么區別呢?到手獎金可能差上萬元!
2021年年終獎適用兩種計稅方式
根據**、國稅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單獨計稅計算公式為: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合計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也就是說,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綜合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綜合計稅一種方式了。
兩種計稅方式有什么區別?
對于部分人群來說,綜合計稅后有可能可以少繳納稅款,或不繳納稅款。
例如:
但是對于大部分勞動者來說,情況稍有不同。
例如:
總體來說,單獨計稅更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綜合計稅更適用于年終獎較高、工資較少的員工。
為什么年終獎要全部納入綜合所得?
一是單獨計稅存在公平差異。在同等工薪收入下,由于發放方式不同產生納稅額不一樣的情況,對很多勞動者來說有失公平。
例如:
二是單獨計稅存在“斷檔”區間。在“斷檔”區間內,會出現稅前獎金更多的人,在扣稅之后反而到手得少。
例如:
實行綜合計稅,合理解決了單獨計稅造成的稅負不公平現象。2019年,國家充分考慮納稅人需求,為政策從單獨計稅轉向綜合計稅設置了3年過渡期。現在過渡期將滿,計稅進入更加合理規范的全新方式,相信在公平的托底下,社會財富分配的蹺蹺板一定會更加平衡。
(大眾網·海報**編輯 于琳琳 綜合自國家**網站、央廣網、**證券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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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馮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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