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辦理時間和個體戶匯算清繳流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開始了,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3月1日起,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正式開始,大家通過手機APP就能完成退稅或補稅!
個稅匯算第一天,系統直接爆了,顯示“系統繁忙”,小編進了好幾次都沒進去。在這里,我們給大家準備了2021年最新最全的個稅匯算**作攻略。
一、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匯算清繳?
二、如何在個稅APP上完成匯算清繳?
本附件詳細介紹如何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 APP端)辦理年度匯算自行申報。
首先,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注冊登錄后,找到并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入口。
一、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申報方式
1、簡易申報:適合2020年度取得的綜合收入額沒超6萬,且已預繳稅款,需要申請退稅的員工。(辦理時間:3月1日至5月31日)
2、標準申報: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的,需要通過標準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辦理時間: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二、具體申報**作流程(標準申報)
由于簡易申報面向人群很窄,且**作很簡單,限于篇幅,在此不贅述了。以下是標準申報**作流程:
1、進入申報界面,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閱讀申報須知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2、確認基本信息,選擇申報匯繳地,然后生成和確認申報表信息。
確認個人基礎信息,并選擇匯繳地,點擊“下一步”生成申報表信息。
系統會歸集你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年度收入納稅數據,并會填到相應的申報欄次。
至于沒有自動歸集的其它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需要在對應列表明細界面,點擊【新增】,選擇【查詢導入】,在查詢結果界面勾選相應收入后進行帶入。
每個收入項目,都有對應的詳情頁,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對。
這個地方有幾個重要的地方需要注意:
(1)在收入列表界面,每個所得項目,都可以進行【新增】和【修改】。如果你覺得某條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進行【申訴】、【刪除】。**作后,相應收入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注:【申訴】和【刪除】區別在于,【申訴】后,相應記錄將進入稅務系統內部異議申訴環節進行處理;而【刪除】后,相應記錄不進入異議申訴環節。對某條記錄進行申訴或刪除后,可以“撤銷申訴”或“恢復刪除”。
(2)匯算清繳環節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可以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行設置和調整。
(3)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不能同時享受,如果系統里兩項同時存在,需要選擇確認其中一項。
(4)如果有商業健康險、稅收遞延養老保險,可以在其他扣除明細列表界面,進行新增和修改。
(5)如果2020年度有捐贈支出,可以在準予扣除的捐贈額列表界面,進行新增和修改。
(1)若2020年度收入不足 12萬元且有應補稅額,或者收入超出 12萬元但應補稅額≤400元,申報提交后無需繳款。
(2)若存在應補稅額但不符合免于申報,可點擊【立即繳稅】,根據提示完成支付即可。
若暫不繳款可以選擇【返回首頁】或【查看申報記錄】,后續可再次進行繳款。
注意: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繳款,逾期會有滯納金的。
(3)若存在多繳稅款,可點擊【申請退稅】,選擇銀行卡后提交退稅申請,錢會打進你選擇的銀行卡里。
如果銀行卡不在身邊,或者暫時不想退稅,可以點擊【暫不處理,返回首頁】。后續可再次發起退稅申請。
如果之前沒有綁定銀行卡,需要先添加銀行卡。退稅使用的銀行卡,建議您選擇一類銀行卡,同時還要確保退稅賬戶在收到退稅前處于正常狀態,賬戶掛失、未激活、注銷等均會造成退稅不成功。
你可通過【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申報詳情】查看已申報情況。若發現申報有誤,可點擊【更正】或【作廢】。
三、如何委托單位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1、單位代為辦理確認:增加電子等方式
**公告2021年第2號規定: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
(1)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次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
(2)增加了電子確認方式,即納稅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進行確認,與書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醒】完成確認后,納稅人需要將除本單位以外的2020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2、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公告2021年第2號規定: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可以要求單位代辦
**公告2021年第2號規定:任職受雇單位除支付工資薪金的單位外,還包括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要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等情形。如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如果在2020年度發生大病醫療費用,符合標準的可以在匯算清繳中進行扣除。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作流程
第一步,納稅人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后,可通過“首頁——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專題區域點擊“去預約”進入預約功能頁面,也可以通過“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預約”進入預約功能界面。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第二步,進入預約功能界面后,納稅人需仔細閱讀提示內容,點擊“開始預約”進入“選擇預約日期”界面,選中標記為“可選”的日期后,點擊底部“提交預約申請”按鈕提交。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統顯示“您已成功預約”頁面,納稅人即可在預約日期當天辦理2021年度匯算申報。此外,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年度匯算專題欄查看預約情況。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針對不少納稅人共同關心的問題,北京市稅務部門進行了解答。
問: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稅,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我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呢?
答:按照《****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按照文件規定的方法單獨計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對您更為有衡兄利的計稅方式。
比如,老李全年工資20萬元,年底獎金2.4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4萬元。在年度匯算時,他該怎么繳稅呢?有兩種選擇,一是將2.4萬元獎金和20萬元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得到應納稅所得額12萬元,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應納稅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將2.4萬元獎金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720元,20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應納稅96000×10%-2520=7080元,合計應納稅7800元。兩種方式下,稅額相差1680元,老李選擇單獨計稅更劃衫攔扮算。
又如,小張全年工資12萬元,年底獎金6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萬元。在年度匯算時,小張若選擇全年獎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60000×10%-210=5790元,12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20000×3%=600元,合計應納稅6390元;若小張將年底獎金與日常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張將年底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納稅,繳稅更少。
具體**作時,您可以登錄手機個稅或灶APP,分別選擇按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比較一下,哪種劃算選擇哪種就可以了。
個稅匯算清繳流程是怎樣的
個稅匯算清繳支持納稅人自行辦理、交由任職受雇單位辦理、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為辦理,如果納稅人選擇自行辦理匯算清繳,或好奇匯算清繳是如何進行的,那么小編在此為你介紹一下個稅匯算清繳流程。個稅匯算清繳流程是怎樣的?個稅匯算清繳首先要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收入額進行匯總。計算出綜合所得收入額后,減去6萬元綜合所得減除費用、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捐贈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剩下的所得根據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出全年應納稅額,再用全年應納稅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扣預繳的稅款。最后根據計算結果,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的稅款。個稅匯算清繳如果由納稅人自行辦理,可以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郵寄申辦、前往辦稅服務廳等方式辦理。一般情況下,如果平時自行或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按次辦理了扣繳申報,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匯算清繳是更十分方便的,無需前往辦稅服務廳,無需再次填寫計算,使用已申報的數據辦理匯算清繳即可。以上即為個稅的匯算清繳流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此外,在進行個稅匯算清繳時,如有未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捐贈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記得在申報前補充申報哦。
好了,文章到這里就結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辦理時間和個體戶匯算清繳流程問題對您有所幫助,還望關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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