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房屋交易個人所得稅由誰承擔,房子過戶個人所得稅怎么算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買房個人所得稅誰來承擔
房產個人所得稅的收取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賣方所售房屋購買時間超過五年且為唯一家庭住宅的免征個人所得稅,未滿五年的按1%繳納或者差額的20%繳納,買房個人所得稅由賣方承擔。
買房的個人所得稅的承擔是由賣方來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法中明確規定了財產轉讓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財產的是賣方所以應該由賣方來繳個人所得稅。
1.如果賣方所售房屋同時滿足家庭唯一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那么個人所得稅免交;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類房產,那么不管什么情況都要按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
2.房產證未滿5年的,按1%繳納或者差額的20%繳納。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如果出售公房的話,規定5年之內個稅收取標準為,(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
買房子的稅可以退,但要滿足退稅的條件,比如以下情況,就可以退個人所得稅:個人(包括夫妻兩人,下同)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銷售額(原住房為已購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銷售額應扣除已按規定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額退還已繳的個人所得稅。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買房子誰交個人所得稅
買房個稅一般需要售房者繳納。賣方出售房子會產生個人收入所得稅,需要賣方按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稅率繳納。買家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但需要交契稅和印花稅。
1、工資、薪金所得。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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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買房時個人所得稅由哪方出
買房時個人所得稅由賣家出,也就是賣方出售房子會產生個人收入所得稅,需要賣方按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稅率繳納。
但由于現在交易中大多數售房方都選擇的凈收價,也就表示買賣雙方的稅都應由買方承擔。其中個人所得稅比例:
1、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2、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20%征收;
3、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征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在這里有兩個條件: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購買時間不足5年則需要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先繳納。
若在一年以內能夠重新購買房產并取得產權則可以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具體退還額度按照兩套房產交易價格較低的1%退還。
地稅局會審核賣方夫妻雙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產作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據,其中包括雖然產權證沒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門已經備案登記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類房產)。
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么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地稅局在征稅過程中對于營業稅繳納差額的情況,個人所得稅也必須征收差額的20%。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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