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9月申報的個稅所屬期是8月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稅務所屬期和申報期,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9月申報的個稅所屬期是8月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個稅稅款所屬期是什么意思
答:個人所得稅所屬期和所得期是不一樣的,以下是他們的區別:
1、”所得期間”:填寫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即收入發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屬期間(起)”、”收入所屬期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對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的時間,對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是指納稅人為取得的該項所得而提供使用權的期間;財產轉讓所得是指納稅人轉讓財產的時間;偶然所得是指納稅人得獎、中獎、中彩的時間;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用以計息的持股或持債時間,或者是被股東用以進行分配的稅后利潤的所屬時間.)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是同一時間段.
個人所得稅(personalincome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調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請問個人所得稅申報中的稅款所屬期是什么意思
1、如一個單位2月份發放1月工資,2月申報稅款時,稅款所屬期是1月,不是2月,因為2月申報一月的個稅;2月的個稅在3月申報
2、稅款所屬期可以理解為個人收到該筆款項從而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
3、這筆工資實際發放的是1月份的工資,稅款所屬期顯示為2月,這是稅務上的收付實現制原則決定的。如果企業拖欠工資,2月發放去年11月份的工資,稅務上也是按照2月份收入計算
所屬期是什么意思
“所屬期”是指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產生稅款的所屬期。例如:納稅人3月份生產經營產生1萬元稅款,而在4月份申報入庫,那么稅款的所屬期是3月份的,而征收期則為4月份。
所屬期與企業會計年度是一致的,由于稅款的征收是在所屬期結束的次月,因此征收期比所屬期晚一個月。1-9月征收期的征收的稅款其所屬期為上年的12月至本年的8月。
1、時間不同:“所得期間”:指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也就是納稅人實際取得應稅收入的時間。“所屬時間(起)”、“所屬時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又稱為“收入所屬期”。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
2、義務不同:“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是同一時間段。
1、“征收期”是與公歷月份(年份)相匹配的稅款征收入庫期。“所屬期”是指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產生稅款的所屬期。例如:納稅人3月份生產經營產生1萬元稅款,而在4月份申報入庫,那么稅款的所屬期是3月份的,而征收期則為4月份。
2、1-9月征收期,表示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征收入庫的稅款。
3、按月申報的,所屬期與征收期相差一個月,如營業稅、增值稅等;按季申報的,所屬期與征收期相差一個季度,如企業所得稅。
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全面實施前,根據《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的決定》、《****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以下簡稱“過渡期”),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通知”規定的“工薪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依照“通知”規定的相關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
個人所得稅中稅款所屬期怎么填寫
個人所得稅中稅款所屬期,應填寫稅款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1、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所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或計稅期間。
2、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應納稅款屬于某年度、月份的時間,稅款所屬時期標明了納稅人是否按期繳納應繳稅款;
3、區分稅款屬期的根本標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稅款相互混淆,使稅務機關無法檢查清算納稅人應納稅款和已納稅款及應補、應退稅款的有效手段;
4、現階段,稅款所屬時期不清主要表現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忽視稅款所屬時期,填寫不清楚,年度月份混淆,導致無法確定稅款所屬時期和部分征收人員責任心不強,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納稅申報表,真實反映稅款所屬時期;
5、個人所得稅中稅款所屬期填寫方法,2017年7月8日工資收入,在2017年8月8日申報,稅款所屬期應該寫2017年7月8日。
個人所得稅稅款所屬期是什么如何填寫
我們在填寫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時,會涉及到所屬期一欄項需要納稅人填寫的,很多人不知道該怎么填,對此,深空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中的所屬期是指該業務發生的日期,而所得期就是實際取得該收入的時期,比如某年的4月份的工資企業是在5月份發放的,那么4月1日至4月30日就是該申報的所屬期,而該年的5月份則是所得期。
個人所得稅中稅款所屬期填寫方法:7月工資收入,在8月申報,稅款所屬期應該是7月。
1、“所得期間”:指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也就是納稅人實際取得應稅收
2、“所屬時間(起)”、“所屬時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又稱為
“收入所屬期”。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
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
公眾對“起征點”存在誤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起征點”與“免征額”有著嚴格的區別:
所謂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征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征稅。
所謂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征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征額部分征稅。
二者的區別是:假設數字為2000元,你當月工資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額,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錢繳稅,如果是起征點,則是不夠2000元的不用交稅,超出2000元的全額繳稅,即以2001元為基數繳稅。
9月申報的個稅所屬期是8月和稅務所屬期和申報期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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