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費個人所得稅(防暑降溫物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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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VS防暑降溫費
夏天最熱的時候來啦!“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有什么區別?要繳個人所得稅嗎?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又該如何賬務處理呢?
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指用人單位為了補償職工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的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津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
根據《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①高溫津貼屬于工資,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企業按照規定標準向勞動者發放納入工資總額計算的高溫補貼可以直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③公司給戶外高溫作業的員工發放了當月的高溫補貼1.5萬元(人均300元),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工資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5000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5000
待:銀行存款 15000
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為夏季在崗的員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用于防暑降溫的福利。不同于高溫津貼針對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防暑降溫費針對所有夏季在崗的員工,對工作環境是否高溫無特別要求,屬于職工福利,不計入工資總額。
根據《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費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職工福利。
①企業向員工發放的防暑降溫費不屬于免繳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應并入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具有福利性質的職工防暑降溫費不能直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當按照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標準在稅前列支扣除,即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③公司規定標準(人均300元)向全體員工一次性發放了防暑降溫費3萬元,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職工福利費 3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30000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30000
待:銀行存款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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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
傻傻分不清?
什么是高溫作業?
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什么是高溫天氣?
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什么是高溫天氣作業?
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對于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都有哪些權益?很多人會想到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二者是不同的。
針對人群不同:高溫津貼針對室內外高溫作業一線職工,防暑降溫費針對高溫期工作的所有職工;
支付方式不同:高溫津貼僅可現金支付,防暑降溫費可現金支付或發放物品;
歸屬類型不同:高溫津貼屬于職工工資組成部分,防暑降溫費屬于福利,不計入工資總額。
不同省份發放的高溫津貼一樣嗎?
我國幅員遼闊,南北氣候差異大,不同省份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和時間都不一樣。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其中,廣東、上海、江蘇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吉林、遼寧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28個公開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津貼多按月為單位發放。 如北京規定,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高溫天氣作業,
勞動者權益如何保障?
除了高溫津貼之外,《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還對勞動者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做出了很多詳細規定。
1
合理布局生產現場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2
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加班;
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3
發放高溫津貼
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4
發放防暑物資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5
進行健康檢查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書面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中暑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由用人單位在24小時內向當地**門報告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應由企業承擔;
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應按原標準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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