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12萬元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大家好,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12萬元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12萬元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12萬元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和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12萬元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范圍提高為不超過200萬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和**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3年第12號,以下簡稱“12號公告”),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范圍,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為不超過200萬元。
12號公告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享受優惠收好這份小貼士:
一、適用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個體工商戶范圍是什么?
個體工商戶不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二、個體工商戶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是否需要辦理備案?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
三、個體工商戶如何申報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應納稅額自動進行稅款劃繳。
重要公告!事關年終獎和個稅
來源:****網
**、國家**28日公布延續一批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相關政策執行至2027年底。
主要包括:
對符合規定的居民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對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予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對符合條件的外籍個人,允許其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或選擇享受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
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據國家**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關于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關于延續實施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 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國家**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 國家**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關于延續實施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現就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的遠洋船員是指在海事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的國際航行船舶船員和在漁業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的遠洋漁業船員。
三、在船航行時間是指遠洋船員在國際航行或作業船舶和遠洋漁業船舶上的工作天數。一個納稅年度內的在船航行時間為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的累計天數。
四、遠洋船員可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稅款或者次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五、海事管理部門、漁業管理部門同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交換遠洋船員身份認定、在船航行時間等有關涉稅信息。
六、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來源:國家**、 **網站
END,本文到此結束,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本站哦!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1007568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