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個人所得稅的錢比實收的多?
一、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工資是稅前工資,稅前工資比發到手的工資確實高太多
稅前工資(含獎金等),包括社保、公積金和個稅,到手的工資是扣除上述三項外,還有可能扣除職業年金的,都扣完后,到手的工資明顯比稅前少。
如果系統查詢后,顯示僅有一家入職單位給你申報,那么你感覺比實際高就是稅前和稅后的原因導致,這個不會是財務弄錯了。
二、你自己計算錯了
這個沒說的,你對照系統,一筆一筆的都有明細可查。
三、除工資收入外,還有其他綜合所得
比如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這些收入都會顯示在總的申報額中。這個也不難,根據明細也能看出。
個人就有一筆14000多的保險傭金,就在申報的總額里。
四、在其他公司有**/或零星的其他公司的綜合所得性質的收入
系統顯示的是你個人的總額,可能你只計算了目前任職公司,未記得或未考慮其他公司或其他收入。
五、其他公司掛了你的名
這種情況下,你實際未在公司任職或發生綜合所得性質的收入,該公司利用你虛掛人力,套取工資或費用。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0727532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