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的陸百勝?
2022年11月4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黑龍江省綏化**原常委、**部部長路百勝**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罪判處被告人路百勝**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幣二百萬元;對在案查封、扣押的**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路百勝利用擔任綏化市北林區委組織部部長,綏化**組織部副部長,明水縣縣長、明水縣委**,綏化**常委、**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項目選址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幣2172萬余元。
伊春市中級****認為,被告人路百勝的行為構成**罪。路百勝揭發他人**行為,經查證屬實,構成立功,退繳大部分贓款,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全案**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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