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自然人投資者所得稅費用的扣除標準?
根據《**、國家**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財稅〔2011〕62號)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000元/年(3500元/月)。
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個體戶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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