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企業實現的利潤轉化為個人?
我猜你真正想問的應該是在企業分紅時,怎么樣更合理的籌劃個人所得稅吧?
其實稅收籌劃是個較為復雜的課題,從企業架構到稅收政策的應用,都得提前安排好才能達到節稅的效果,這需要對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的比較細致的專業人士才能達到你想要的效果,而且政策都是不斷變化的,可能你之前有節稅效果的**作,到后來也可能成為你的負擔。
老周來個拋磚引玉,希望在這個平臺上有更多的專業人士給你提供思路
一、企業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本身就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的,按照收入減除成本費用等開支,按照這個應稅所得找對應稅率,交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而有限公司則要先交完企業所得稅,才可以對稅后進行分配,這個稅后利潤分紅還得交20%的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稅負肯定更重。
舉個例子,A個人獨資企業和B有限公司的稅前利潤均為400000萬元。A企業應交個人所得稅400000×30%-40500=79500元,那么稅后凈利潤為400000-79500=320500元,這個錢是可以直接轉給A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的,也就是實現了分紅。
B企業得先交企業所得稅400000×25%×20%=20000元(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
那么稅后凈利潤就是400000-20000=380000元,如果把這個稅后凈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則還得扣繳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380000×20%=76000元,那么股東實際到手的收入就是380000-76000=304000元。
很明顯,采用個人獨資企業形式取得的凈收益比有限公司要多320500-304000=16500元,個人獨資企業的節稅效果更好些。
二、用工資、獎金等收入代替現金分紅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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