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實施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我國個人所得稅制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具體問題如下:
(1)現行分類稅制模式難以充分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根據所得項目分類按月、按次征收個人所得稅,沒有就納稅人全年的主要所得項目綜合征稅,難以充分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2)稅率結構較為復雜,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距過多。稅率包括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超額累進稅率中又有不同形式;現行工資、薪金所得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存在稅率級次過多、低檔稅率級距過短,致使中低收入者稅負上升較快等問題。
(3)減免稅優惠存在內、外籍個人減免稅項目范圍及標準不統一問題。一是內、外籍個人扣除及減免稅項目不統一,有悖稅收公平原則。二是在外籍人員減免稅項目的具體扣除口徑上,缺乏可**作的細則,給外籍人員避稅提供了途徑。
(4)稅收征管手段及社會配套條件不適應稅制發展的需要,存在一些制約稅收征管的因素。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0717529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