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個稅所得稅的專項扣除有六項
1、子女教育
標準是每月1000元/每個子女
教育是指3歲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父母雙方各扣50%或約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選定后一年不得改變。
提示: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其他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參照執行。
2、贍養老人
標準:獨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姊妹分攤,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提示:老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過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住房貸款利息
標準: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提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4、住房租金
標準:A.直轄市、省會、計劃單列市等按1500元/月扣除
B.其他城市(市轄區人口超過100萬)按1100元/月扣除
C.其他城市(市轄區人口不超過100萬)按800元/月扣除
提示:可扣除的是主要工作城市且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只能一方扣除。
5、大病醫療
標準:80000元/年
提示: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可扣除,上限8萬元。
6、繼續教育
標準:學歷(學位)教育400元/月,同一學歷(學位)小于等于48個月
繼續教育,取得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定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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