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經濟開發區具體的稅收優惠?
浦東經濟開發區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一、進口設備關稅
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凡外資項目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限制乙類的,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均可免征進口設備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海關根據由上海市外資委出具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辦理具體免稅手續。
如果產品100%外銷,進口設備可以免稅。
對已設立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研究開發中心、先進技術型和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技術改造,在原批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可按規定免征進口設備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資金來源應是投資總額以外的自有資金(具體指企業儲備基金、發展基金、折舊和稅后利潤)。
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在投資總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可免征進口設備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資金來源限投資總額內。
二、減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
正常年份浦東開發區所得稅率為15%.正常年份浦東開發區增值稅稅率為17%。
(1)“二免三減半”:經營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性項目,獲利頭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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