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綜合所得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的綜合所得包括以下幾類:
1. 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在境內取得的工資、薪金以及扣除后的津貼、補貼、獎金、津貼性補貼等各種形式的報酬所得。
2. 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報酬所得,如個體經營者、演員、運動員、咨詢顧問等非固定雇傭關系的個人所得。
3.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指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取得的生產、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財產等各種形式的收入。
4. 稿酬所得:指個人從發表作品、講授知識等獲得的稿費所得。
5.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指個人使用專利、商標、版權等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6. 財產租賃所得:指個人將自己的財產出租給他人所取得的租金所得。
7.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指個人持有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基金等財產而獲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 資本利得所得:指個人變賣不動產、證券、基金等資產時所取得的差價收入。
經濟法考什么?
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經濟法基礎》是2007年11月1日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圖書。2007年國家頒布了《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2008版會計資格考試大綱。根據以上變化,**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組織有關專家,依據考試大綱。 對相應科目的考試輔導教材進行了修訂后出版發行,以幫**生和相關人員學習理解考試大綱內容。本書為“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系列之一,系統地介紹了經濟法的基礎知識。內容包括:經濟法概論,會計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概述,流轉稅法律制度,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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