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是按月計提還是季度計提?
企業所得稅采取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激的辦法。
平時的預繳,計算方法有兩種:
一、按本年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實際的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數計算繳納。
二、以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計算繳納。
以第一種方法,按季度計算舉例:
某公司2008年1-3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28000元,則本季度應預繳的所得稅額為:28000*25%=7000元;4-6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56000元,則第二季度應預繳的所得稅額為:(28000+56000)*25%-7000=14000元;7-9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8600元,(虧損)則不要預繳;10-12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84000元。
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是: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
本年應納所得稅額:159400*25%=39850元。
因前三季度已預繳:7000+14000=21000元,則第四季度應交所得稅:39850-21000=18850元。年度終了的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會計上,按如下步驟進行記錄和處理:
1.計提時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2.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至于月提方法,實質上與季提的計算方法一樣。本月應納所得稅=月末利潤累計總額*所得稅稅率-以前各月應納所得稅額。依次計算即可。
所得稅是按當月的利潤計提?還是當年累計年底計提?
凈利潤=利潤總額-企業所得稅
因此,既不是按照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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