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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頒布了《福建省實施個人所得稅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對工資補發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做出具體規定。
1、工資補發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根據《通知》規定,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的補發,可以選擇“按照當年應納稅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方法計算個人所得稅。這意味著,如果在該年度中,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有所下降或者稅收優惠政策有所增加,那么補發所得稅的計算也會相應發生變化。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所示:
①先計算出原計稅月份(或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周期)的累計應納稅額;
②再在補發月份內計算出該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
③最后將該月份應納稅所得額加上前幾個月的累計應納稅額,再按照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出應繳納的稅款。
2、注意事項
除了上述計算方法以外,福建省還提出了一些應該注意的事項,包括:
①對于更改計稅方法的納稅人,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報,不得影響2019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②對于在本年度內因未完全使用累計的專項扣除額而申報實際扣除的,需要先扣除專項扣除額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③如果證明獲得的收入已在經營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中已計算納稅,可以免稅或者減免稅款。
3、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除了以上規定,福建省還允許納稅人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享受對稅收政策的優惠。具體措施包括:
①符合條件的贍養老人所得、扶貧親戚所得、子女教育所得等可以在年度申報時享受相應的專項扣除;
②對于累計不超過1萬元的跨年度補發所得,可以暫不進行個人所得稅繳納,待在下一納稅年度一并申報繳納。
總結
福建省頒布的工資補發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比較詳細,需要納稅人注意相關的計算規定和注意事項。同時,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享受優惠政策,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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