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所得稅怎么計算(個體經營所得稅計算舉例2021年)
前沿拓展:
個體經營所得稅怎么計算
因為個人所得稅是按年征收的,所以,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計算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要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督壓普按而獨海設織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對于個體戶經營所得的鄉破他元計算,要看經營人有沒有綜合所得。
1、沒有綜合所得的:
應納稅所得額=(收⼊總額命-成本-費⽤-損失低娘方迅急勞料青)-60000-專項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準予扣除的捐贈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稅移蒸論率-速算扣除數
2、有綜合所得的:
應納稅所得額=收⼊總額-成本-費⽤-損失-準予扣除的捐贈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稅率-速對獨業套算扣除數
每月或者每季預繳時:
應納稅所得額=收⼊總額-成本-費⽤-損失-準予扣除的捐贈(-60000-專項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納稅額
對于很多人而言,創業大多從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開始的。兩者在涉稅這一塊,有共同點,也有差異點。
一、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相關概念
成立依據不同,個體工商戶是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有經營能力的公民,都可以申請成立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在名稱上,個體工商戶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實務**作上跟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差不多。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十一條),個體工商戶對會計賬簿未明確。這就表明,在稅收征管上,個人獨資企業以查賬征收為主。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是不同的經濟主體,都不是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更偏向于自然人,是一種“自然人”的特殊形態存在,而個人獨資企業更偏向于企業組織。
順便提一句,合伙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很相近,合伙企業也是非法人組織,在組織形式上更復雜一些。簡單說:合伙企業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企業的名稱必須要有“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樣。(參考:合伙企業法)
二、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在涉稅方面
1、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主要稅種同法人企業一樣,都需要征繳增值稅和所得稅,兩者都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或者是一般納稅人。目前實務**作上,增值稅是以票控稅,通常所說的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主要指的是所得稅。
增值稅,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稅率都是 3%(銷售不動產的除外)。(**、國家**2021年3月31日發布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所得稅,都是執行“個人所得稅法”,按經營所得(利潤)繳納個人所得稅。
經營所得個稅 稅率表
3、最近幾年,對于個體工商戶,**出臺了比較多的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根據相關公告(****公告2021年第12號),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的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稅。個人獨資企業不在此列。
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增值稅相關稅收政策中有明確“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
“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明確規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若個人獨資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則享受,否則不享受。
對于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的優惠政策除非特別注明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或者針對“小規模納稅人”時,才可能會優惠到個人獨資企業。
浙江省,對生產、生活**業個體工商戶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執行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等二十五條。(浙政辦發[2022]24號)
4、目前全國超八成的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稅,需要繳稅的個體工商戶平均每月繳稅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摘自:2022年11月1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蒲淳介紹《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有關情況)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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