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貴州省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前沿拓展: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法律分析:農村居民需要滿足以下的3個條件,才可以申請農村低保的資格: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扶養人;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在領取失業救濟期滿后仍沒開始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標準; 3、在職和下崗人自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 第四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本攻軍革職段振而格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創作挑戰賽#這三年來,受特殊事情的影響,人們的生活和收入也不斷受到影響,一些家庭的收入減少或失業之后生活也逐步面臨困難。而國家為了保障民生領域所出現的各種問題,鞏固農村脫貧后所取得的各項成果,相繼在城鄉地區實施了一系列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措施,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了社會救助范圍,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就業、產業等幫扶。
在今年的第四季度工作部署中,有關部門就提出要在救助領域多下一些功夫,加強保障范圍,實施新一輪的保障政策。這不,在工作部署發布后,有關部門很快也發布了文件。
筆者從新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在接下來的工作安排中,也將在農村的救助領域落實一項新的幫扶機制,具體是怎么落實的呢?一起看看吧!
農村要建立實施的兩項新機制
在該《通知》中,為了進一步實現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措施能夠增強有效,切實做到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底線,在接下來的工作安排中,會要求各地區要“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和低收入人口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機制”。
首先是利用好現在建立的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在各個部門中相互應用,然后進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的預警指標,通過信息化的手段和數據對比以及綜合評估,全面排查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或生活困難的低收入人口,一旦發現有預警對象需要及時下鄉走訪,核實情況,實施一系列救助幫扶措施。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建立動態監測機制之后,各部門也會加強信息共享,繼續健全制度,然后做好對接工作之后,每一個季度或每半年都會開展一些數據對比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監測預警范圍。
而低收入人口符合幫扶要求之后,各地區也會按照新建立的分層分類幫扶機制對這些人群實施分類幫扶措施。
主要是根據重病、殘疾、就學、失業、無業等情況作出分類幫扶措施,對于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應該及時關注他們的生活情況,符合條件的要第一時間納入救助范圍。
對于因病、因殘、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家里的生活困難的要及時根據情況進行評估,采取有效的措施幫助這些家庭解決生活上的問題,沒有收入保障的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就學有問題的符合實施教育補助的要及時給予補助。
如果是因病支出負擔比較重、返貧風險比較高的低保邊緣群體和支出型困難群體以及重病殘疾人員,在醫療這方面也可以啟動預防因病返貧致貧機制,及時給予困難群體救助。
值得困難群眾關注的是,各地區在保障救助對象基本生活的同時,也會根據每一個監測對象和困難群眾的實際需求,及時將求助信息發送給有關的部門,然后根據部門共享的信息對需要幫助的對象實施新的辦法。如果符合救助幫扶的對象還會提供主動服務等功能,及時讓困難群眾自助申請。
好了,以上就是根據新發布的文件《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大家解讀的內容,對此,大家怎么看?你支持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拓展知識:
農村低保條件最新標準
一、農村低保簡介: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凡是**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直白的解釋則是:“低保”等于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農村低保的標準: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并報上一級地方****備案后公布執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隨著當地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和**生活水平提高適時進行調整。
三、農村低保的申請條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戶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范圍;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戶口,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人員;
3、其他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
4、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以及采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不屬于農村低保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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