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居民個人按年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
前沿拓展:
按年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
AC【**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年終一次性取得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財產租賃所得按次計征。
【該題針對“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知識點進行考核】
本章要求
掌握: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熟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及其納稅義務、個人所得稅稅收優(yōu)惠;
了解: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人的種類
1.有關“境內住所”
在**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境內習慣性居住。
2.有關“183天”
“累計滿183天”應當在一個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內計算。
(二)個人所得的種類及征收機制
(三)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征收管理規(guī)定
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2.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
①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③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④納稅人申請退稅。
(四)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專項附加扣除的重要細節(jié)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①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②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被贍養(yǎng)人(年滿60歲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yǎng)支出,統(tǒng)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①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②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3.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①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yè)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境內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fā)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②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4.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①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②除前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5.繼續(xù)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①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②同一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3)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6.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fā)生的與基本醫(yī)保相關的醫(y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y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y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7.其他扣除要求
①納稅人同時從2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②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六)稅目辨析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補貼、津貼
(1)下列項目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①獨生子女補貼;
②執(zhí)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
③托兒補助費;
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2)免稅補貼、津貼
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發(fā)給的**特殊津貼、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guī)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免稅獎金
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fā)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6.作者去世后,財產繼承人取得的遺作稿酬,應當按照“稿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7.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屬于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所得,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8.對于劇本作者從電影、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不再區(qū)分劇本的使用方是否為其任職單位,統(tǒng)一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9.個人取得專利賠償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七)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預扣預繳
1.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2.計算公式
(1)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八)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預扣預繳
1.計算方法
2.“每次”的界定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xù)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九)經營所得的界定
1.出租車
2.企業(yè)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
(十)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等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合伙企業(yè)
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xié)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協(xié)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十一)不得扣除的項目
1.個人所得稅稅款;
2.稅收滯納金;
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不符合扣除規(guī)定的捐贈支出;
5.贊助支出;
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8.國家**規(guī)定不準扣除的支出(例如,未經核準計提的各種準備金)。
(十二)與人員薪酬直接相關的項目
(十三)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項目
(十四)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1.基本規(guī)定
(1)免稅的利息
①國債和國家發(fā)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稅;
②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稅率:20%
(3)按次計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每次收入額×20%
2.個人持有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紅利
(十五)偶然所得
1.征稅范圍
(1)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
(3)“附獎贈”
2.免稅的偶然所得
對個人購買福利**、體育**,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含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3.按次計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4.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每次收入額×20%
(十六)財產轉讓所得
1.基本規(guī)定
(1)征稅范圍
①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fā)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稅率:20%
(3)按次計算。
(4)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不含增值稅的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2.個人轉讓房屋
對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股權轉讓所得
(十七)財產租賃所得
1.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2.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3.應納稅所得額
(1)每次(月)收入≤4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4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
4.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或者10%)
(十八)捐贈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十九)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yōu)惠
1.免稅項目
①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fā)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②國債和國家發(fā)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
③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④保險賠款;
⑤軍人的轉業(yè)費、復員費、退役金;
⑥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yǎng)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2.減稅項目
①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②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③國務院可以規(guī)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其他免稅和暫免(不)征稅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對被**人依照相關規(guī)定的標準取得的**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③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以及失業(yè)保險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④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規(guī)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⑤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或個人從事種植業(yè)、養(yǎng)殖業(yè)、飼養(yǎng)業(yè)、捕撈業(yè)取得的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十)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二十一)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
居民個人從**境內和境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應當分別合并計算應納稅額;從**境內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應當分別單獨計算應納稅額。具體而言:
1.居民個人來源于**境外的綜合所得,應當與境內綜合所得合并計算應納稅額;(2022年新增)
2.居民個人來源于**境外的經營所得,應當與境內經營所得合并計算應納稅額,居民個人來源于境外的經營所得,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虧損,不得抵減其境內或他國(地區(qū))的應納稅所得額,但可以用來源于同一國家(地區(qū))以后年度的經營所得按**稅法規(guī)定彌補;(2022年新增)
3.居民個人來源于**境外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不與境內所得合并,應當分別單獨計算應納稅額。(2022年新增)
拓展知識:
按年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
1 、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按月計算;
2 、經營所得 :按年核算個人所得稅;
3 、納稅人取得利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所得和意外收入:個人所得稅按月或次計算。
以上就是個人所得稅按月還是按年的相關內容。
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意義
1 、在國際經濟往來中維護**的權益, 便于按照平等互利標準處理對外經濟交往 和有關稅收問題。根據國際稅收原則,**征收個人所得稅不但有助于維護**的權益,而且有利于研究和正確處理國際雙重征稅和稅收抵免;
2、有利于合理的調節(jié)收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fā)展國際間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較為低,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各種個人收入是會持續(xù)增多的。所以,對 水平較高的個人收入,本著內外一致、適度調節(jié)、合理負擔的標準,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不但有助于國家積累資金和平衡稅收負擔,也有助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fā)展國際間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
本文主要寫的是個人所得稅按月還是按年的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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