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社保在哪里辦理(東莞社保服務中心地址)
前沿拓展:
東莞社保在哪里辦理
新公司申請辦理社保條件: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印章、對公銀行帳戶。
2、登陸東莞社保網站下載表格,填報公司資料,填器審快烈擴范服環去映伯報參保人資料
3、詳情咨詢東莞社保局;12333
或地稅局。
上周聊到醫保繳納年限,**很多人的認知。
因為在此之前,不少人都以為醫保的繳納年限和養老保險一樣,是15年。
哪曾想,竟然最長要交30年,所以文章下留言最多的就是:太坑人了。
可見,社保知識的宣傳與科普,普及得不夠啊。
今天還是社保話題,我們來解決一個很多人問過的關于養老金的領取問題:
在多個地方繳納社保,退休后該在哪里領養老金?
01
現在人口流動性大、工作更換頻繁,多地繳納社保的情況很普遍。
譬如我自己,就在深圳、南京、蘇州和常州四個地方交過社保。
那多地繳納社保,將來該在哪個地方領取養老金呢?
我們知道,在不同省份辦理退休,領取的養老金是有差異的的,我們當然希望能在領得多的地方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不過在多地繳納社保,退休時該在哪個地方領取養老金,不是我們想在哪就在哪,而是有明確的規定。
按規定,多地繳納社保,養老金的領取地確定原則是:
——戶籍地優先,繳納年限從長、從后計算。
也就是說,養老金的領取地與戶籍所在地、以及在各地繳納社保的年限長短有關。
02
上面兩個相關因素組合起來,養老金的領取地具體可以分為2大類、4種不同情況。
第一類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簡單理解就是退休前最后的社保參保地。
如果退休時的社保參保地就在戶籍所在地,養老金也就在戶籍所在地領取。
第二類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則會按照累計繳費年限是否滿10年來算,分為3種不同的情況:
a. 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
退休時在最后的社保參保地已經累計繳滿10年,就在該地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舉個例子:
小a的戶籍在湖北某地,她在武漢交了5年社保后,跑到廣州工作交了11年社保,最后在上海交了13年的社保,在上海再工作1年就可以退休。
這種情況下,雖然她的戶籍一直在湖北,但她退休時在上海繳滿了10年的社保,應該在上海辦理退休,享受上海養老金待遇。
b. 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
如果在退休前最后社保參保地累計繳費不滿10年呢,那就往前推,在上一個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領養老金。
舉個例子:
譬如小a的老鄉**,戶籍留在湖北當地,在武漢交了5年社保,在廣州交了11年社保,又在深圳交了8年社保,最后到東莞交了5年社保,再在東莞工作滿1年就可以退休了。
這種情況下,因為**在東莞的社保繳費年限不滿10年,往前推,應該在之前已繳滿10年的參保地廣州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c. 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
如果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按規定就會把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資金都轉回到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舉個例子:
小a和**的老鄉小c,在武漢交了8年社保,當時戶籍也轉到了武漢,后來到廣州交了7年社保,在深圳交了6年社保,最后在上海交了8年社保,在上海再工作1年即可退休。
因為她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所以她將來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武漢辦理退休,享受武漢的養老金待遇。
03
上面的2大類、4種情況,也可以總結為按不同情況在“兩個地方”領取:
1. 在戶籍所在地退休、領養老金:
如果最后的社保參保地在戶籍所在地,或者最后社保參保地不在戶籍所在地、但在不同地方繳費都不滿10年時,這兩種情況都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2. 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退休領養老金:
如果最后的參保地不在戶籍所在地,如果在某地或某幾個地方社保繳費滿10年,那就在最后一次累計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04
最后的最后,還有一個我們經常遇到的小問題就是:
——養老保險繳滿15年之后,可以不用再繳了吧?
如果養老保險繳滿15年、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是不用再繳。
但如果繳滿15年、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還是要一直繳納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不過多繳也不浪費,因為養老保險是“多繳多領”,它的計算公式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根據退休時本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計發基數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
算下來,個人繳納的越多,將來退休時領取的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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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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