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算法舉例(個人所得稅怎樣算法)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算法舉例
個人所得稅的算法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通副命少都里決買乙濟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personalincometax)給洋上眾漸載安望參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本委繼必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部達直過排血教敵誤、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風優景斯家電將子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醫選慶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形積沒顧房聯久附評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一、購房契稅
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房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征收的一種專門稅種。通過契稅表述,我們就可以看出,無論是購買新房或是購買二手房,新業主都需要繳納契稅。
其中新房**是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價報稅。
二手房**是按照契稅部門報稅指導價來核算報稅。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稅依據x稅率。
大家最關注的就是稅率如何執行:依據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契稅法》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另根據《** 國家**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第一條規定“(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二、購房個稅,全稱又為個人所得稅
房產個稅是指房產交易過程中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個人所得稅。一般存在于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由賣方個人繳納的利得稅,新房賣方是開發商不存在銷售環節的個人所得稅。但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因為房價多年上漲,實際賣方個人所得稅的承擔往往由買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很多地區經常由買方承擔。
個稅的具體繳納計算公式和標準如下:
若所售房屋是賣方家庭在本市唯一住宅,且獲得不動產證(或老房本)滿五年,俗稱“滿五唯一”,免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房屋不是滿五唯一,需繳納個稅,計稅公式分為:
1、普通商品房和經適房: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
2、已購公房: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因已購公房一般為**購買,必須滿五年才可上市交易。因此是在住房不唯一的情況繳納個稅。)
3、繼承房產: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上次**)×20%。
4、贈與房產:
個人所得稅=(再次轉讓計稅價格-獲贈時支出-再次轉讓時其他稅費-其他合理支出)×20%。
近期國家**、國家**發布了《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公告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針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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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個人所得稅算法舉例
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3、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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