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應納所得額計算(個人應納所得稅稅額怎么計算)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應納所得額計算
個人取得與雇傭相關的各來自種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收入,除按規定只接空委件鐵伯雞字可以扣除繳納的社保費談業散調、住房公積金外,都要并入工資收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附計算依據: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社保費、住房公積金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沙總著標準1600元/海村青月(2008年3月1日起調高為2000元)
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 %,速算扣除數為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土愛護王鄉內速算扣除數為375
超過20000元至4抗頭干黃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超過40施染脫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花請似無謂百局斗就線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一般情況下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20%
(二)個人住房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了解房產原值的確定
【例題·計算題】某人建房一幢,造價36000元,支付費用2000元。該人轉讓房屋,不含增值稅售價60000元,在賣房過程中按規定支付交易費等有關費用2500元,請計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正確**』
(1)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60000-(36000+2000)-2500
=19500(元)
(2)應納稅額=19500×20%=3900(元)
總結:轉讓舊房、建筑物的稅務處理
轉讓方
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
承受方
契稅、印花稅
1.自然人銷售住房、商鋪的增值稅政策
購買不足2年
購買超過2年(含2年)
其他地區
北上廣深
普通住房
全額征收5%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
非普通住房
(賣出價-買入價)/1.05×5%
商鋪
差額納稅;征收率5%
2.土地增值稅
住房
商鋪
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征收土地增值稅
(1)按評估價格計算增值額,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2)無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
(3)由稅務機關核定
3.印花稅
住房
商鋪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4.所得稅
住房
商鋪
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照章征收個稅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相關稅費)
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凈值+相關稅費)
5.承受方的契稅
(1)以成交價格作為契稅的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
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①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
②不等時,由多交付貨幣、貨物、無形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例題·計算問答題】(2009年,修改)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13年2月以50萬元購得一處臨街商鋪,同時支付相關稅費1萬元,購置后一直對外出租。2016年5月,將臨街商鋪改租為賣,轉讓給他人,簽訂了不動產轉讓合同,合同中注明含增值稅轉讓價格為80萬元,經相關評估機構評定,房屋的重置**為70萬元,成新度折扣率為8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問題(1):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正確**』
應納增值稅=(80-50)÷(1+5%)×5%=1.43(萬元)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計=1.43×(7%+3%+2%)=0.17(萬元)
【提示】個人轉讓購置的商鋪,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
問題(2):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印花稅。
『正確**』應納印花稅=80×0.05%=0.04(萬元)
問題(3):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正確**』
可扣除項目=70×80%+0.17+0.04=56.21(萬元)
增值額=(80-1.43)-56.21=22.36(萬元)
增值率=22.36÷56.21×100%=39.78%
應納土地增值稅=22.36×30%=6.71(萬元)
【提示】簡易計稅,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
問題(4):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正確**』
應納稅所得額=(80-1.43增值稅)-(50+1)-0.17-0.04-6.71=20.65(萬元)
轉讓商鋪繳納個稅=20.65×20%=4.13(萬元)
【提示】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
(三)個人轉讓股權應納稅額的計算——適用稅目:財產轉讓所得
1.計稅依據的確定
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轉讓收入-股權原值-合理費用
2.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2)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3)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4)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6)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4.股權轉讓收入雖明顯偏低,但視為有正當理由的情形:
(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相關法律、**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并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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