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東營公積金網站登錄)
前沿拓展:
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
駕車路線:全程約101.8公里
起點:望魚臺
1.從起點向正西方系觀植向出發,行駛7.3公里,右轉
2.行駛450米,右轉
3.行駛300米,右前方轉彎進入濱海北路
4.沿濱海北路行駛1.0公里,左轉進入虹口路
5.沿虹口路行駛190米,左前方轉彎進入虹口路
6.沿虹口路行駛,過右側的凱旋城1號樓約170米后,右轉進入二馬路
7.沿二馬路行駛來自560米,直行進入南大街
8.沿南大街行駛3.9公里,過左側的雪玉國際商業中心約考效阿門交這有桿宗80米后,直行進入只楚路
9.沿只楚路行駛5.6公里,直行進入G206
10.沿G206行駛240米,朝沈海高速方向,稍向右轉上匝道
11.沿匝道行駛500米,直行進入沈海高速公路
12.沿沈海高速公路行駛9.6公里,朝萊州/東營/G18方向,稍向右更轉進入大楊家立交橋
13.沿大楊家立交橋行駛430米,過大楊家立交約350米后,直行進入把待住帶繞城高速公路
14.沿繞城高速公路行駛11.3公景行培它案驗雨器念白里,朝萊州/東營/G18/煙臺機場方向,稍向右轉進入榮烏高速公路
15.沿榮烏高速公路行駛770米,過八角立交約420米后,直行進入榮烏高溶到毫站厚自硫葉占速公路
16.沿榮烏站歡盡真只理每高速公路行駛54.5公里,在萊西/南山/龍口出口,標稍向右轉進入皇城立交
17.沿皇城立交行駛1.3公里,總順右前方轉彎進入南山路
18.沿南山路行駛2.3公里,右轉進入港城大道
19.沿港城大道行駛210米,調頭進入港城大道
20.沿港城大道行駛30米,到達終點(在道路右側先寧烈是選)
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和辦理流程的通知》的說明
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務效能,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優化業務流程。結合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升級,對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和辦理流程進行了調整?,F將調整情況說明如下:
一、繳存提取方面
(一)簡化單位開戶手續。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不再預留財務印鑒,單位經辦人只提供身份證件和加蓋公章或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業務證明材料。
目前,單位開戶時需預留單位財務印鑒,提取和轉移業務需核驗印鑒。新系統上線后,全市實現了通存、通提和通貸,原需核驗印鑒的提取和轉移業務已不再需核驗印鑒。為防范風險,單位辦理業務時需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和加蓋公章或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業務證明材料。個人辦理業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件。
(二)推行電子業務檔案。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職工辦理轉移、提取業務時,只需提供要件材料原件,不再提供材料復印件。
全面推行電子檔案是是市公積金中心的一項惠民措施,新升級改造的公積金系統支持電子影像。今后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職工辦理轉移、提取業務時,只需提供相關材料原件,不再提供材料復印件。推行電子檔案后,即能提升服務,又有利于風險防范、防止騙提行為的發生。
(三)簡化提取申請手續。將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單位出具《東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調整為職工填寫《東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申請書》可在網站下載,也可在公積金服務大廳現場填寫,不再要求繳存職工單位審核蓋章。
根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一窗受理”的工作要求,借鑒其他城市中心做法,改由職工個人填寫《東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不再經單位審核。經分析評估取消單位審核蓋章后的風險和影響,認為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職工辦理業務時憑身份證辦理,提取的資金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職工本人賬戶,風險可控。取消單位蓋章審核環節,有利于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二、貸款方面
(一)允許變更擔保方式。目前,公積金存量貸款中,有部分職工在購買期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因開發商不提供階段性擔保未能選擇抵押所購住房,還款過程中,因擔保人使用住房公積金,借款人變更擔保方式的迫切需求。在原委托銀行核算模式下,不支持擔保方式變更,擔保人若使用公積金貸款,只能更換擔保人或將貸款歸還到一定金額以下。新業務系統支持貸款擔保方式變更,為解決職工需求,經與受托銀行、不動產管理部門協商溝通后,可試行變更擔保方式的政策。允許變更擔保方式,解決了職工更換擔保人或提前還款的難題,減輕了借款人負擔。
(二)推行住房公積金按月沖還貸業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第一條規定,推行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款本息業務。
借鑒其他城市做法,結合我市實際,本著方便職工的原則,中心開展“沖還貸”業務,符合條件的借款職工到公積金各業務網點(存量貸款在各管理部服務大廳簽約、新增貸款在各公積金貸款業務受托銀行簽約)簽訂“沖還貸”協議后,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沖抵每月應還貸款本息,同時,支持不足部分用借款人銀行賬戶歸還,最大程度上減輕借款職工還款壓力。
(三)規范附加擔保,嚴格執行信用認定標準。自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以來,對于信用較差、負債額較大、職業收入不穩定及異地借款職工等這幾類職工,申請貸款時,要求同時提供附加擔保。但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部分企業職工反映,條件控制相對嚴格。
為此,對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適當修改,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只選擇擔保類型中的其中一種擔保方式;異地貸款的,須同時提供附加擔保人。同時,為防范和控制貸款風險,嚴控信用準入標準,借鑒其他城市中心和商業銀行貸款做法,對個人信用報告記載有連續3次及以上或累計6次及以上逾期記錄的職工,其貸款申請一律不予受理。
(四)調整貸款額度計算方式。我市現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月繳存基數×12×剩余工作年限×30%。該模式與繳存基數掛鉤,沒有與繳存額掛鉤。因此,因各單位繳存比例不同,可能導致繳存額高的職工可貸款額度低于繳存額度少的職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為此,將按繳存基數計算貸款額度調整為按繳存額計算。貸款額度=月繳存額×剩余工作月數×1.5(法定退休年齡按國家規定執行)≤20萬元。計算辦法調整后,實際繳存額高的職工,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對也高,體現多繳多貸的公平原則。
(五)綜合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確定實際貸款額度。**、建設部、****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第十五條規定,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應按照委托貸款協議的規定,嚴格審核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以及購建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加強對抵押物和保證人擔保能力審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第一條規定,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為保證貸款職工能夠按期足額還款,按照政策規定,在確定實際貸款額度時,綜合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即:按照貸款額度和還款年限,測算職工的月還款數額,借鑒商業銀行通用作法,如果貸款(含其他負債)的月還款額不超過繳存職工家庭月收入的50%,可以給予貸款;如果貸款(含其他負債)的月還款額超過繳存職工家庭月收入的50%,應減少貸款額度或適當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最多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剩余工作年限再加五年之和。
職工家庭月收入,原則上以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確定;超過繳存基數上限或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以銀行出具的工資發放流水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為準。
拓展知識:
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
根據《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中第十五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每年調整一次”的規定,決定對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進行調整及補繳。具體要求如下:
一、繳存基數的確定原則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組成的規定》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并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128504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