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個人所得稅計算工資表(2020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前沿拓展:
2020年個人所得稅計算工資表
第一步:確定工資薪金總額。目前,公務員的工資由職務來自工資、級別工資、生活性補貼、工作性津貼及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五部分組成。除此之外,對個別職工還有按國家和當地**統一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首練副礎燈謂葉心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性津貼補貼、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及獎金等,這些都應列入公務員工資薪金總額,即:首先應確定出公務員各項工資薪金應發總金額。
第二步:剔除各項免稅的補貼、津貼。根據上述規定,公務員工資總額中的生活性補貼、工作性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性津貼補貼、廉租住房貨幣補貼等及在規定比例內繳存(扣繳)的住房公積金都應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所得總額中么眾節銷采剔除。
第三步:確定工資表以外福利和工會等部門發放法貨被久洲眾親給職工應計入計稅所得額的應稅所得。根據上述規定,公務員如有從超出國家憲序規定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取得的各種補貼、補助應列入工資薪金所得額之內。此外,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等也應列入工資薪金所得總數之內。
第四步:計算應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注意!總工會辦公廳正式發文明確,工資發放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違法!不發工資條的,違法!另外,沒按各地發布的**期間工資發放標準執行的,違法!
一、總工會辦公廳正式發文明確,不按規定發放工資,違法!
3月3日,全國總工會發文,針對**中企業復工、工資計算、在家辦公、勞動關系都做出了明確。
小編劃重點:
1、對繼續在家延遲復工,但卻用完各類假期的員工,且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支付工資、發放生活費。
2、履行依法隔離期、醫療期職工,企業應當承擔工資支付義務,安排以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職工,企業應與員工協商一致,如無特殊情況,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3、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引導職工與企業協商延期支付,并制定支付計劃并監督執行、保障實施。
4、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行為,請行政執法部門及時予以糾正。
5、結合實際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居家遠程辦公、靈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時間。
6、對受**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依法督促所在企業不得在**防控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因為**防控期間,各個地區的情況有所不同,所以在具體落地政策上,每個地區有各自的相關說明標準,請大家以自己所在地區為準。
二 、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出爐,工資發放低于這個數,違法!
全國31省份對月最低工資進行了調整。據不完全統計,北京、遼寧、上海、湖南、重慶、陜西、河北等7省份已執行了上調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貴州新標準于全年12月1日已經執行,福建新標準于今年1月1日起執行。
全國31個省份中,上海、北京、廣東、天津等地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80元,為全國最高。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你必須知道這些事。
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但是,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福利待遇(醫療衛生費、計劃生育補貼、探親路費、培訓費等);特殊工作環境津貼(高溫、有毒等);非貨幣收入(社保、公積金,住房、伙食補貼等)。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帶來的影響
如果最工資標準沒上調或上漲緩慢,會影響員工的哪些權益?
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加班費: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到手工資: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的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帶薪休假: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沒定的話,那么你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包含“五險一金”嗎?
對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各地規定略有不同。
多數地方明確包含在內。如:四川省明確,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費和住房公積金:
有的地方明確不包含,如:北京市,上海市明確,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是說,你的工資在剔除上述名項后,不能低于當地最工資。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哪些情況可以低于最低工資?
在某些情下,企業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具體情況可以查看當地的工資支付條例及最低工資相關規定。以北京為例:
1.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員工休病假比較常見,病假期間不是不發工資,這一點人事要特別注意。
2.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這種主要是員工待崗的情況,工資結構中崗位工資(固定部分)為什么要設置成最低工資的情況,主要是節省企業成本。
3. 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
三、2020年起,不給員工提供“工資條”違法!
政策依據:《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18年8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2018版)第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一張標準的工資條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四、會計這樣做工資表有違法風險!
注意!工資表9個涉稅風險
1. 工資個稅計算是否正確。
2. 人員是否真實。
3. 工資是否合理。
4. 是否申報了個稅。
5. 是否存在兩處以上所得。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主席令第九號),非居民個人在**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6. 是否存在已經離職人員未刪除信息。
7. 適用稅目是否正確。
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在計算個稅時是否故意把“工資薪金”項目轉換為“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等,把高稅率項目轉為低稅率項目,造成少申報個稅。
8. 年終獎計稅方法是否正確。
根據財稅[2018]164號,居民個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單獨計算納稅,也可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9. 免稅所得是否合法。
五、社保、公積金必須同時交,否則企業違法!
新規之前,五險一金,社保(五險)是國家強制繳納,公積金不做要求,所以很多企業,為了控制支出,只給員工交五險不交公積金!
2020社保新規,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屬于強制繳納范圍,以后社保、公積金必須同時繳納!
五險一金是員工的合法權益,不按規定繳納的黑心企業,歡迎舉報!
來源:每日會計實**、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人社部、郝老師說會計、會計說、薪人薪事薪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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