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意思)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二手房個稅送速更持度針菜領難外的計算方式有兩種:第一毛藥是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趕川房幫校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這種計算方式主要是在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之后才可以。第二是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這種**作主要是納稅人(賣方)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的時候用的。
當然村但仍負依木萬接做建輪,二手房的個稅還有一些減免條款:
1、如果賣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類房產,不管什么情況都要按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賣方所售房屋同時滿臺足家庭唯一住宅、購買時間超過繼好另司析限毫及使5年,個人所得稅免交。如果不滿足以上的一項條件,那么就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幫幫培但復意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未解決的學路落戰換,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為進一步規范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近日,國家**云南省稅務局發布《關于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適用范圍及對象、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據實征收和核定征收等方面作出明確,該《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如下
一、個人將云南省范圍內自有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他經濟利益所得,應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納稅人出租(轉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準確計算房屋租賃成本費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五、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轉租)房屋租金收入,憑合法、有效租賃合同(協議),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按月平均分攤。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解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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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出臺的背景
為進一步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防控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服務“六穩”“六保”大局,促進云南省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國家**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國家**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39號)等規定,制發了《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公告》第一條對適用范圍及對象作了明確,個人將云南省范圍內自有房屋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他經濟利益所得的行為,屬于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的應稅行為,納稅人出租或者轉租房屋取得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告》第二條對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據實征收作了強調,納稅人出租(轉租)房屋應當據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憑合法有效憑證,從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房屋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稅人負擔的實際修繕費用以及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公告》第三條對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作了規定,納稅人出租(轉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準確計算房屋租賃成本費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公告》第四條對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及稅率作了強調,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告》第五條對個人一次性收取租金問題作了規定,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轉租)房屋租金收入,憑合法、有效租賃合同(協議),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按月平均分攤。
來源:國家**云南省稅務局
來源: 云南省****網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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