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計算費率(個人所得稅計費標準)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計算費率
個人所得稅
501—— 2000元的部分,稅率10 %,速算扣除數為 25;
4000*10%-25=375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12%。
6000-養老480-醫療123-失業12-公積金720-個人稅375=4290
(以上比例是國家統一的,個別公司有自己的比例系統。)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非常具有敏感性,支出要有真實業務發生,中介機構和個人要有合法經營資格。
一、國家認可完全合法的行業
1、保險企業: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 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2、電信企業僅限于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因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3、委托代銷商品的代銷手續費支出,不超過此次代銷商品金額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4、特殊行業: 比如:證券、期貨、保險**
從事**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為取得該類收入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傭金), 據實扣除。
等等
二、其他行業、企業所發生的業務要慎重考慮:
1、雖然稅法中規定每個行業、企業都可以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 5%計算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限額。其中“合法經營資格”是企業考慮的重點,以及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并且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應如實入賬,如果處理不當,會成為稅務稽查重點!
2、目前一些不規范的企業通過稅收洼地惡意開具**來沖抵利潤、回扣等情形,如果通過“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核算,必定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如果通過成本、其他費用核算,那么毛利率、銷售凈利率也不具有合理性,必定會被金稅四期**!
3、企業如果通過稅收洼地進行稅收籌劃,業務一定要真實,必須做到四流合一(現金流、合同流、物流、成果輸出流),才能合法合規。不然就算一時沒被稅務發現,但也會成為原罪,遲早要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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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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