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費稅稅率計算方法(白酒消費稅稅率計算方法有哪些)
前沿拓展:
奢侈品中的奢侈品-醬香白酒。
小V就在想,一兩千買個包包、首飾啥的,也是挺貴了,但是使用期限相對長,平攤到每一天,完全沒法兒跟這白酒比,一瓶酒可不經喝,搞不好還得吐出來,真是太奢侈了!
言歸正傳,商品經過流轉一般都會交增值稅,這個稅是普遍征收的。但是對一些特定的商品除了增值稅外還要再交消費稅,例如小汽車,金銀首飾,**化妝品等,還有我們今天說的白酒,這個叫特定征收。
消費稅交多少呢?一般來說會用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一個比例稅率,每種商品的稅率是不一樣的,這是從價征收。還有的是用銷售的數量乘一個固定的量值,也就是每噸多少元,比如甲類啤酒250元/噸,銷售多少噸,就用多少噸乘以250元,每個商品也是不一樣的,這是從量征收。
白酒就厲害了,它既要從價征收,還要從量征收,這個在稅法上叫復合征收。白酒的消費稅是在生產銷售環節納稅,也就是生產商在出售的時候交,后面流通就不再交了,我們以一瓶500ml(53度)銷售價為1499元的白酒為例(為方便理解,暫不考慮增值稅):
從價征收:1499*20%=299.8元 (稅率為20%)
從量征收:1*0.5=0.5元 (稅率為0.5元/500克)
合計:299.8+0.5=300.3元
消費稅是價內稅,也就是說這1499元中是包含著300.3元的消費稅。小V不喝酒,也是喝不起,只能聞一聞這淡淡消費稅的味道啦。
拓展知識:
白酒消費稅稅率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法律依據】
《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幣計算。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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