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獎金扣個稅的算法(個稅獎金單獨計算怎么**作)
前沿拓展:
發獎金扣個稅的算法
比如發放第三季度獎金3000,同時發放9月份(扣個稅前)工資4000.那么將3000按3個月平均分即每月1000;然后將1000與4000相加即5000計個稅,5000-2000=3000基數,稅率15%,那么應交個人所得稅為:500*5%+(2000-500)*10%(4000+3000-2000)*15%=925,其中5%是應稅額在500(含)以下的稅率,10%是應稅額在500到2000(含)以下的稅率,15%為計算所得后適用的稅率。
也可以(4000+3000)*15%-125=925,其中125為速算扣除數。
年度獎金算法跟這個相同道理。
呵呵,你應該能類推嘍~
現在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和綜合所得合并計算個稅,也可以單獨計算個稅
1.首先,我們明確一下什么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根據《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一條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至于全年一次性獎金采用什么計稅方式更劃算
首先要看您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否超過六萬+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的合計金額,如果沒有超過這個金額(六萬就是所說的生計費,一個月5000元,一年6萬),建議并入綜合所得,要充分享受免稅的額度。如果全年工資已經過了10萬,就要根據個稅稅率表,看好檔次,盡量讓綜合所得和全年一次性獎金分開,然后適用比較低檔的稅率。
當然,在年度匯算期間,您還可以登錄手機個稅APP,在匯算申報時分別選擇按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比較一下,哪種劃算選擇哪種就可以啦。
全年一次性獎金交個稅適用稅率的表
綜合所得交個稅適用稅率表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119498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