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契稅如何計算(怎么計算房屋契稅)
前沿拓展:
思維導圖
計算案例(摘自《財產行為稅一本通》)
李四因張三拖欠180萬元款項拒不償還訴至**,2018年1月**判決,張三以房產名下商鋪一套作價200萬元抵償該筆債務,李四另支付給張三差價款20萬元。假設該商鋪評估價格為195萬元,為張三于2016年5月1日購買,**丟失,但其契稅完稅憑證顯示的計稅金額為150萬元,當地規定的稅率為3%,請問如何計算繳納契稅?
解析:應由承受人李四繳納契稅。
以房產抵債,成交價格為抵債價格200萬元,根據總局公告2016年第73號(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差額扣除)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應繳納增值稅:(200÷(1+5%)-150)×5%=2.02萬元 ;
應繳納契稅:(200-2.02)×3%=5.94萬元。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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