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一覽表(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和賠償金)
前沿拓展: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一覽表
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
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不同,賠償方面也有所不同。
具體如下:1、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若屬于員工方的原因,如未通過試用期等,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2、合同期內解除合同,若屬于公司按照法定事由解除合同,且符合補償條件的,應當保險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解除勞動合同前員工的12個月平均工資,綜合計算經濟補償金; 3、若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屬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兩倍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照上述方式計算。
《中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 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前面幾篇文章講了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其實已經連帶著講了一些關于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是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在法定條件下應當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一次性支付的貨幣補償。這種補償?shù)男再|是以社會保障為主,勞動貢獻補償為輔。
今天主要是來系統(tǒng)地給大家講一下經濟補償?shù)氖掠桑瑯藴屎头侄斡嬎恪?/p>
經濟補償?shù)姆ǘㄊ掠?/p>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事由主要包括:
1.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總結來說,就是在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勞動者本人沒有過錯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事由主要包括:
1.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2.因為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法定事由
經濟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額
不滿六個月
半個月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一個月工資
N年
N個月工資
這里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和或終止之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shù)脑鹿べY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shù)計算平均工資。”
關于工作年限的確定,還需要考慮工作調動,根據(jù)《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掠萌藛挝辉谝婪ń獬⒔K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shù)墓ぷ髂晗迺r,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關于非因本人原因工作調動的,參考最高****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四)
最高****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四)
除了上述一般補償標準之外,還有兩個特殊標準:
1.高薪勞動者的特別高限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2.低薪勞動者的特別低限
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shù)計算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shù)姆侄斡嬎?/p>
關于經濟補償?shù)姆侄斡嬎悖饕怯捎谝恍r間問題。
對于2008年1月1日之前訂立的勞動合同,在2008年之后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shù)挠嬎阈枰侄芜M行。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洕a償年限自《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計算;《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凑债敃r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有關規(guī)定主要就是原勞動部頒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結語
本篇文章內容到此結束,感謝大家的關注。大家可以多看看法條,當然法條的內容也會在文章中提到,同時不要忘記回顧之前的文章。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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