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公式)
前沿拓展:
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計算方法如下:2月份的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法律依據】:《中華****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規定,勞動者請事假單位可以扣除該日工資。
計算方法:扣除工資=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特殊情況:
1.有地方法規的,按照當地法規: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的,企業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例如,勞動者請事假是作為**出庭的證明人或是參加選舉,企業應正常支付工資。
2.公務員請事假,按地方**和單位的實施細則或辦法:如《某省事假期間有關待遇的通知》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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