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保(天津醫保額度一年多少錢)
前沿拓展:
天津醫保
法律分析:在天津社保醫療保險報銷分為門診報銷和住院報銷兩部分。
一、門診 (門診費800元門檻費)x50%;
二、住院 (住院費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門檻費)x(85%【在職的】或90%【退休的】)自費藥除外。
門診部分重癥疾病的醫療費用報銷:
(1)職工就醫,由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2)退休人員就醫,由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
大額醫療保險:
(1)3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4%,個人自付6%;
(2)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6%,個人自付4%;
(3)20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8%,個人自付2%。
住院醫保待遇標準:學生、兒童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75%;
在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400元,報銷比例為65%;在**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
其中,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400元,**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
城鄉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的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法律依據:《2020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參保人員在定點村衛生室(定點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下同)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報銷有關政策執行。其中,定點村衛生室按規定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包括掛號費、診查費和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在門診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80%,個人負擔20%。具體辦法按照現行醫保規定執行。
4月21日,天津市醫保局網站上先后公示了兩批擬簽訂醫保服務協議醫藥機構名單。根據公示內容,共35家醫療機構擬納入醫保協議管理。
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擬納入醫保協議管理醫療機構名單的公示
依據《天津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辦法》(津醫保規字〔2021〕7號)、《天津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辦法》(津醫保規字〔2021〕8號)相關規定,市醫保中心組織開展了醫藥機構新增定點工作,經書面及現場評估,1家醫藥機構評估結果為合格,擬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進行反映。
聯系電話:022-23030537;022-23030269。
擬納入醫保協議管理醫療機構名單
關于擬簽訂醫保服務協議醫藥機構名單的公示
依據《天津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辦法》(津醫保規字〔2021〕7號)、《天津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辦法》(津醫保規字〔2021〕8號)相關規定,市醫保中心組織開展了醫藥機構新增定點工作,經書面及現場評估,34家醫藥機構評估結果為合格,納入擬簽訂協議名單,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向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進行反映。
轉自 | 天津市醫保局網站
來源: 天津廣播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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