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外國人**居留新政策-德國永居條件
1、德國永居條件?外國人申請德國長居的前提條件: 1.在德國持有長期居留許可已達5年; 2.有生活及資金保障(如近3個月收入證明); 3.強制或自愿交滿60個月的法定養老保險; 4.不妨礙聯邦德國與外國人公共安全或秩序; 5.工作簽證(及工作合同); 6.工作證明(公司證明其將長期從事此工作); 7.足夠的德語知識(如B1語言證書); 8.對德國法律與社會秩序及生活條件有基本認知;
德國永居條件?
外國人申請德國長居的前提條件:
1.在德國持有長期居留許可已達5年;
2.有生活及資金保障(如近3個月收入證明);
3.強制或自愿交滿60個月的法定養老保險;
4.不妨礙聯邦德國與外國人公共安全或秩序;
5.工作簽證(及工作合同);
6.工作證明(公司證明其將長期從事此工作);
7.足夠的德語知識(如B1語言證書);
8.對德國法律與社會秩序及生活條件有基本認知;
9.自己及家庭成員有足夠的居住空間(房屋合同及近3個月的房租轉賬證明)。
外國人在**結婚可以**定居**嗎?
**是可以,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辦理夫妻團聚人員的外國人**居留證:(1)與**公民(具有**常住戶籍的)或者在**獲得**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結婚的;(2)婚姻關系存續滿5年的;(3)在**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居留不少于9個月;(4)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據:《中華****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外國人怎么取得在**長期居住?急?
取得外國人**居留證就可以。
根據《外國人在****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法律,身體健康,無**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公民或者在**獲得**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美國綠卡政策是什么?怎么將臨時綠卡轉為**綠卡?
美國臨時綠卡轉變為**綠卡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有條件居留改為**居留,中間又是一道手續, 在到了結婚兩周年前的90天,可以開始申請取銷有條件居留,美國籍及外籍配偶必須一起申請,臨時綠卡的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結婚兩周年的紀念日;
2、所以不辦理臨時綠卡轉換為**綠卡的話,投資人首先獲得2年期的臨時綠卡,2年后考察以下兩點來決定是否符合美國綠卡申請條件決定是否轉為**綠卡。
如何申請外國人永居?
1、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2、****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3、經**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記錄證明;
4、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6、《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
7、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
8、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
9、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二)簽發領取
被批準在****居留的外國人,由**部簽發《外國人**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部發給《外國人**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居留身份確認表》到**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后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機關領取《外國人**居留證》。
二、外國人**居留證的頒發條件
申請在****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法律,身體健康,無**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2、在**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3、對**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4、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5、**公民或者在**獲得**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此外,還需要在**有長期的經商或者投資行為。在外國人獲得**的**居住證后在**的居住期限則不受限制,但也受到我國法律法規的約束,對于外國人的違法行為也是會受到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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