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住房公積金(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前沿拓展: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9.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10.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3份(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2.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單身的需提供**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
3.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大房證復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3份并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復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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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9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
經市****同意,根據《**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7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31號)及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市級事業單位招聘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非臨滄市戶籍生源,于2018年4月9日前遷入臨滄市的,視為臨滄市戶籍,非臨滄市戶籍到臨滄市就學人員,戶籍遷入集體戶的,不視為臨滄市戶籍,原為臨滄市戶籍,參加全國普通**將戶籍遷出到所就學學校集體戶口的,視同臨滄市戶籍)的未就業畢業生;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未就業畢業生;不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市外報考者必須為全日制國民教育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未就業畢業生。
現仍在我市服務的“特設崗位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者”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戶籍視為所服務縣(自治縣、區)戶籍,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定向招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者”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招聘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2015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特崗教師”;2016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
“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2016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三支一扶”人員;2017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4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5年、2016年由****、**云南省委及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西部計劃”志愿者;2017年由****、**云南省委及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
為加強軍政軍民關系,支持國防和部隊建設,根據《云南省****省軍分區關于批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云南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云政發〔2014〕50號)及**議軍會議精神,我市事業單位安排20名招聘計劃定向招聘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對自治縣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縣從事少數民族事務工作的事業單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計劃數定向招聘少數民族人員。
(二)招聘人數
全市招聘計劃申報嚴格按照《**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的有關規定,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事業編制空編內進行計劃申報。全市計劃招聘484人,其中:市直單位49人,縣(區)435人。隨軍家屬定向招聘20人(其中:臨翔區5名,鳳慶1名,云縣1名,永德1名,鎮康3名,耿馬4名,雙江2名,滄源3名);“三類人員”定向招聘28人(其中:臨翔區3名,鳳慶5名,云縣5名,永德3名,鎮康2名,耿馬5名,雙江2名,滄源3名)。
(三)報考條件:
1.擁護**共產**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4.身體健康,年齡在16周歲及以上(2003年4月9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9日以后出生),團級以上軍官未就業隨軍家屬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4月9日以后出生);
5.報考人員所需具備的學歷條件;
6.符合報考崗位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19年4月9日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
2.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紀、政紀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以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5.2019年4月9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統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2019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18:00。
報名網站
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四)報名崗位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五)網上報名程序及報考資格審查
網絡報名基本流程為: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等原件的審核,報名時,報考人員要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報考人員盡早登錄注冊,以防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惡意注冊),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填寫信息不準確,填報畢業證專業名稱與招聘計劃專業名稱不一致的,不予通過。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如果為了獲得筆試資格而填寫與畢業證上專業不一致的信息,筆試后資格復審確認時,將被取消聘用資格。此外,考生其他信息與《臨滄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一經查實,也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自行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并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考生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報名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對無法進行自動審核的根據崗位所屬級別分別由市級招聘單位、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人工審核。
(六)崗位報名情況及崗位裁減
網絡報名期間,為方便廣大報考者掌握各崗位報名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適時公布各崗位報名變化情況。報考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定向招聘崗位和報考鄉鎮的崗位,不受報考比例限制;其他崗位擬聘人數與報名交費成功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1:3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裁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崗位取消或裁減情況在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公布。因取消招聘計劃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
(七)報考費用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筆試每個類別分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兩科,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按網絡程序進行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不參加考試。
(八)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5月14日9:00至開考前半小時。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內容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7號)精神,筆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和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試卷形式為五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科目的合訂本。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一科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考試方式
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統一為筆試,不再進行專業技能考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19年版)為準(詳見云南人事考試網),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9年5月19日上午(星期天)8:30至12:00,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報考臨滄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試地點原則上全部在臨滄市**所在地考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向考生公布個人成績,考生可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查詢個人成績。
五、確定筆試最低控制線
筆試最低控制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筆試專業類別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成績確定最低控制線,并在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進行公布。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成績相同,則按《綜合應用能力測試》成績較高的考生順序優先確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線成績的不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市級事業單位資格復審由市級各主管部門和各事業單位負責,縣鄉事業單位資格復審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屬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先由臨滄軍分區政治部統一審核并開具證明再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于筆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復審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到市級各主管部門和各事業單位以及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定向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在本年度內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七、體檢和考核
經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內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時必須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全程參與監督。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考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本年度依次遞補一次。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對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若出現考核不合格的,根據報考人員崗位筆試成績的排名順延一次進行考核,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體檢、考核工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照管理權限,市級事業單位在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縣(自治縣)、區事業單位在縣(自治縣)、區**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2019年8月30日以前辦理完成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其它事項及要求
(一)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因聯系不到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簽名情況記錄。
(四)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臨滄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所有附件請到臨滄市****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進行查看或下載(網址: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9456/index.html)。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規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六)聯系咨詢電話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2131867
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2166463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3213523
鳳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4212514
雙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7621240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6630132
永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5220909
耿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6121707
滄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3-7125380
臨滄財貿學校0883-2122797
臨滄衛生學校0883-2126457
臨滄市叫雨山廣播電視轉播臺0883-2128684
臨滄市精神病醫院0883-2147754
臨滄高級技工學校0883-2158132
臨滄市中心血站0883-2145687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883-3114196
臨滄市政法委0883-2128570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0883-2122252
臨滄市****外事辦公室0883-2122400
臨滄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883-2167381
**臨滄****校0883-3064905
臨滄市**局0883-2162108
臨滄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0883-2168003
臨滄市**醫院18808837120
臨滄市林業和草原局0883-2161572
臨滄瀾滄江省級自然保護局管護局0883-2161536
云南南滾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0883-7125021
來源 |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滄七縣一區 擁抱臨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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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抱臨滄小編微信:yongbaokefu
拓展知識: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具體是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2、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均為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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