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2022)
前沿拓展:
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
本市公租房原申請條件之一是“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這次明確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應達到二年以上,并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社會保險)應達到一年以上。”
原申請條件之二是“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現明確為“各區(縣)制定具體準入條件時,申請人員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勞動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設定不同標準,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人員可根據工作性質設定年限標準,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可根據居住證類型設定年限標準。”
從2021年5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房屋管理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修訂的《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施行,對申請人的準入條件修改為:“申請上海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二)已與上海就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
此外,申請上海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如果您是外省市戶籍,滿足以上條件,可以申請上海市籌公租房。
您可以向全市任一區的受理機構提交申請,也可由單位匯總申請材料后集中提交。申請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賃住房受理窗口現場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網通辦”、“全程網辦”規定流程在網上提交。核查工作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柏可林)
來源:東方網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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