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戶積分對照表(北京積分落戶一覽表)
前沿拓展:
北京落戶積分對照表
北京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應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并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并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準,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自有住所;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申請人需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
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當連續居住年限多于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準為: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37分,以上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只取得學歷或學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積分落戶**作管理細則》有關標準獲得積分。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四)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戶資格后應當在該自有住所落戶,每滿1年加2分;滿足上述條件且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工作的,每滿1年加3分。以上情況,最高加12分。
(五)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本市市級獎項的,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獲國家級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最高加12分,獲本市市級獎項的最高加6分。
申請人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業近三年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達到《北京市積分落戶**作管理細則》有關標準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創新創業指標各項加分不累計,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計最高分。
(六)納稅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請人近5年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每條記錄減12分。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北京積分落戶制
來源:****網
中新網北京7月11日電 (記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北京市2022年積分落戶申報審核工作已全部結束,即日起進入公示及落戶辦理階段。按照年度落戶規模保持6000人并實行同分同落的工作原則,今年申報積分落戶的122219名申請人中,共有6006人擬取得落戶資格,對應最低分值為105.42分。
有6006人擬取得落戶資格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今年申報積分落戶的122219名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查看本人最終年度積分及排名。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名單于7月11日至7月18日,在市**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按照年度落戶規模保持6000人并實行同分同落的工作原則,今年共有6006人擬取得落戶資格,對應最低分值為105.42分。經公示無異議的,取得落戶資格的人員可在2022年7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年齡跨度較大,中青年占主體
本次面向社會公示的落戶人員特點具體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在京穩定工作時間較長。公示人員平均在京工作時間為16.7年,體現了積分落戶申請人應長期在京穩定就業的要求。
二是年齡跨度較大,中青年占主體。公示人員年齡范圍在33歲到58歲之間,96.6%在45歲以下,平均年齡40.8歲。
三是覆蓋領域廣。公示人員來自4434家單位,從事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及文化產業工作人員占比53.9%,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占比36%,有力支撐了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即時展示積分和排名區間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今年,北京市積分落戶工作持續深化“全網通辦、一次不跑”工作模式,擴大數據共享范圍,實現即時展示積分和排名區間、移動端查詢審核結果,申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同時,落戶階段實行電子調函。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調京信息核準通過后,可直接前往擬落戶地**分局辦理落戶手續。如無隨遷子女且無其他需提交憑證原件的,可實現從申報到落戶“全程不見面”。
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積分落戶服務”專欄已發布《關于2022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有關工作的通告》,申請人可登錄網站查看詳細內容。調京檔案接轉及其他注意事項可參看該專欄《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手冊》有關說明及相關提示。
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北京市積分落戶工作自2018年實施以來,始終堅持公平公正、誠信為先。今年,北京市將繼續公示年度總積分以及9項具體指標分值,便于社會監督。如對公示人員有異議,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實名書面反映。經相關部門查證屬實的,將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作管理細則》,取消申請人當年及以后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對用人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后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申請人及用人單位的嚴重失信信息將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涉嫌**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前期,北京市已通報處理了5批共37名弄虛作假人員。近日,又查明7名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已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相應情況同步在積分落戶服務專欄進行通報。(完)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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