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校外線上培訓(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通知)
前沿拓展:
規范校外線上培訓
2021年1月1日,河南省正式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明確了《標準》的使用范圍,《標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師資隊伍、培訓活動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堅持公益屬性、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3、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場地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地區設置分校需經批準……
一、標準適用范圍
《標準(試行)》適用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在**門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由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中小學生實施的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對于開展3周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和兒童早期托育服務的機構,僅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方式提供培訓服務的機構,實施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培訓的機構,設置標準另行制定。也就是說,這個標準純在線教育類、早教類、語言等素質教育類是不適用的。
來源:**經濟網
**經濟網北京9月18日訊 近日,為貫徹落實****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文件),**會同**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就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強調,以**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的教育方針,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持依法依規,按照《中華****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確保證照齊全、規范運營。堅持嚴格審批,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放辦學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線上方式從事有償性學科類培訓。堅持協同治理,加強部門協調分工,簡化工作程序。2021年底前完成對已備案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在依法獲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照前,現有線上機構應暫停新的招生及收費行為。
通知明確,對于“雙減”文件印發前,按《**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教基函〔2019〕8號)已備案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實施審批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明確線上機構審批設置基本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統一的設置要求,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審批通過后發放辦學許可證,并在同級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分別登記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法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統籌校外線下和線上培訓規范治理工作,建立**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協同工作機制,妥善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并建立健全常態化的管理和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校外線上培訓的綜合治理,公開投訴舉報方式,聯合相關部門現有執法隊伍開展網絡巡查和綜合執法;網信、**、電信部門要做好違規培訓平臺和應用軟件(含APP)的關停、下架等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將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工作納入督查范疇,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嚴肅問責,確保工作按期完成。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013479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