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賬務處理有何區別)
前沿拓展:
分公司和子公司
注冊分公司和子公司哪個好一點
1.二者法律主體不一樣
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并不是,只有一個責任人。
2.二者經營范圍不一樣
子公司可以再次填好經營范圍,分公司不允許超出總公司的經營范圍,一般是**粘貼總公司的經營范圍或是在總公司的經營范圍中選擇好多個;
3.二者負責任不一樣
子公司不會受到總公司**縱,單獨負責任,分公司受總公司**縱,不單獨負責任。
4.二者取名字規定不一樣
子公司好似剛注冊的一家企業,必須進行企業核名;分公司名字為總公司名字+行政區劃+分公司。
注冊子公司的益處
1.子公司歸屬于單獨的法定代表人,擔負有限責任公司,可是分公司的債務所有都需要總公司賠付。
2.子公司向母公司匯報一般只僅限于企業對公司股東的責任,子公司的別的公司股東于母公司是合作關系,是大股東中的關聯。而不是與母公司的員工關系管理。可是分公司的職工一般全是總公司的職工,受總公司**縱。
3.子公司是**法人,其企業所得稅計稅單獨開展。
4.子公司的經營范圍可以再次擬定。
申請注冊分公司的益處
1.分公司一般有利于運營,開設非常簡單;
2.分公司并不是**法人,就所得稅必須在所在城市交納,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合拼繳稅,節約許多稅款。在分公司運營前期,分公司通常會發生虧本,但其虧本可以抵沖總公司的盈利,緩解集團公司公司的總體稅收負擔;
3.分公司與總公司中間的財產轉移較為靈便,因不涉及到使用權變化,不用簽署各種各樣合同書,也不用交各種各樣稅金。工作人員的流動性也較為靈便,不用再簽了一個勞動合同書。可是子公司的于母公司的是不一樣的勞動合同書的行為主體,工作人員的激發必須再次簽署勞動合同書。
4.分公司只需求一個責任人就可以創立。
在市場快速發展及競爭愈演愈烈的條件下,企業不僅看重公司的業務發展,尤其更為著重合法合規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措施,而如何優化稅收,通過組織形式來達到這個目的是最為重要的方式之一。
許多企業用組織形式來優化稅收,則選擇拆分成子公司和分公司進行承接業務,那么該如何選擇組織形式呢?
首先我們需要弄清楚,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定義:
子公司: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于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在征稅時,對如何確定子公司可能有各種不同的標準。子公司本身是一個**的法人實體,分公司則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備**法人實體的資格,只是作為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存在。接下來讓我們了解一些總分機構的稅務知識。
1
總分公司**核算和非**核算的區別是什么?
實務中我們設立分公司后,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分公司選擇**核算還是非**核算。很多人認為非**核算的分公司不用建賬,這個理解其實是錯誤的。事實上,分公司采用**核算或非**核算只是稅務上的規定。我們在進行分公司稅務登記時要報備核算方式,備案登記時除一般資料外,登記為非**核算的一般還需要由總部出具非**核算的證明。
而在會計上,無論分公司是否**核算,都要求單獨建賬,區別在于非**核算的分公司,所有賬務需要匯總到總公司核算。
2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能否是小規模納稅人?
由于**核算的分公司,增值稅都在當地繳納,因此分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與總公司的增值稅納稅人類型沒有關系。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如果分公司沒有達到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是可以登記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
所以,一些進項不多的企業,為了降低增值稅稅負,可以考慮成立多個分公司,業務分流后,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代加工行業。這個行業的成本基本上來自于沒有進項的人工費,一般納稅人稅率13%,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如果通過設立小規模納稅人的分公司,可以節稅約10%。
3
分公司能否單獨按小微企業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稅[2019]13號文件發布后,小型微利企業大幅擴圍,對于初創企業,大多都能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享受實際5%-10%的優惠稅率。但是對于有些大型企業,尤其是上文案例所說的這種業務遍布全國各地的企業,可能并不符合小微企業的條件。
為了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不少企業也開始在總分公司上想辦法。然而,與增值稅不同的是,分公司并不能讓企業少交企業所得稅。因為,在企業所得稅上,總分公司是匯總納稅的。
根據《中華****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經營情況應并入企業總機構,由企業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納稅款,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如果想要通過業務分流達到減輕所得稅稅負的目的,我們應該設立子公司。
母子公司之間,分別是單獨的法人主體和納稅主體,可以分別適用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在節稅方面,更優于總分公司。缺點在于母子公司管理成本和披露成本略高一些,比如要有專門的管理部門,要編制合并報表,以及報送關聯報表等。
另外通過優化稅籌,還整理出子公司和分公司各自好處是什么?
設立子公司的好處:
1.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只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
3.子公司是**法人,其所得稅計征**進行。子公司可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待遇。
4.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得多,這等于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經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匯回,得到額外的稅收利益。
設立分公司的好處:
1.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對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分公司承擔的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
3.分公司不是**法人,只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對利潤所得由總公司合并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
4.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5.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上述可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稅收利益存在著較大差異,公司在選擇企業組織形式時應細心比較、統籌考慮、正確籌劃。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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