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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條例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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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特區**29日宣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根據《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向原訟法庭提交將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清盤的呈請。
審查員在警員陪同下進入壹傳媒大樓(圖片來源:“東網”)
**東方日報網29日稱,陳茂波早前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陳錦榮9月14日提交一份中期報告;在考慮過中期報告后,財政司司長認為出于公眾利益須將壹傳媒清盤,因此決定向**提交有關呈請。另一方面,**也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對壹傳媒進行廣泛查詢,并將從查詢取得的與呈請有關的重要資料及證據提供給財政司司長。根據其取得的資料及證據,**相信將壹傳媒清盤符合公眾利益。
**股票分析師協會會長鄧聲興稱,一般來說停牌的上市公司一天未清盤,一天就會有較多的路可以走,比如可以賣盤、可以復牌后做更多的股本融資等?,F在財政司司長呈請將壹傳媒清盤,等于宣布公司“沒得救”,只剩下出售資產一條路可以走。“反黑金及反**關注組”召集人黃引祥稱,走上清盤一途是壹傳媒順理成章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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