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搭設規范(腳手架搭設規范要求)
前沿拓展:
腳手架搭設規范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規范是《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0-9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及驗收規范》GB50204-2002等。
1、架體的結構設計,力求做到結構要安全可靠,造價經濟合理,在規定的條件下和規定的使用期限內,能夠充分滿足預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選用材料時,力求做到常見通用、可周轉利用,便于保養維修,結構選型時,力求做到受力明確,構造措施到位,升降搭拆方便,便于檢查驗收。
特點:
與墻的連接點,對腳手架的約束性變異較大。 對以上問題的研究缺乏系統積累和統計資料,不具備**進行概率分析的條件,故對結構抗力乘以小于1的調整系數其值系通過與以往采用的安全系數進行校準確定。
因此,本規范采用的設計方法在實質上是屬于半概率、半經驗的。腳手架滿足本規范規定的構造要求是設計計算的基本條件。
A-1
材料應按國家現行標準進行100%外觀檢查,所有腳手架材料經檢驗合格后進行合格品標識妥善保管,必須具備產品質量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專業檢測單位檢測報告。
A-2
安全防護設備及測量作業設備齊全。
A-3
總包單位向甲方項目部申報的腳手架搭設專項施工方案通過后,組織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并做好書面交底記錄。
A-4
所以腳手架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A-5
圖紙深化:按照腳手架搭設專項方案圖紙跟建筑物施工圖核對,計算立桿的步距及橫距,并繪制立桿放線**圖及懸挑卸載層懸挑鋼梁排版圖。
A-6
基礎要求:采用混凝土硬化處理,混凝土厚度≥100mm,混凝土標號≥C20,必須滿足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的荷載要求,按照立桿放線**圖放線。
A-7
基礎周邊設置排水溝,基礎地面不積水,接地線采用40mmХ4mm鍍鋅扁鋼用兩道螺栓卡箍與立桿主體結構連成一體,防雷接點≥四處(建筑物四個大角設置防雷點),并滿足防雷專項方案要求,保證防雷接地有效。
A-8
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下皮20cm處的立柱上,橫向掃地桿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柱上,通道出入口位置,有存在絆倒的危險時可不用安裝掃地桿。
A-9
立桿兩個相鄰立柱接頭避免出現在同步同跨內,并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小于500mm。
A-10
縱向水平桿相鄰接頭水平距離不小于500mm,各接頭距立柱的距離不大于500mm,接頭交錯布置,不在同步,同跨內。
A-11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采用扣件進行搭接。長度不少于1m,不小于3個扣件。
A-12
對頭鋪設的腳手板接頭下面必須設置兩根小橫桿,板端距小橫桿100~150mm。
A-13
搭接的腳手板必須搭在小橫桿上,搭接長度不小于200mm。拐彎處的腳手板必須交叉搭鋪,接縫的搭接長度a≥100mm,L≥200mm,每張腳手板必須四點綁扎。
A-14
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
A-15
主節點處各扣件中心點距離要求:a≤150mm。(1.立桿;2.縱向水平桿;3.橫向水平桿;4.剪力撐)
A-16
連墻件采用剛性連接,按兩步三跨設置,但要滿足連墻桿覆蓋面積≤27m2,在結構混凝土側面預埋Φ20鋼筋,鋼筋預埋長度及及焊接寬度必須滿足專項方案荷載要求,連墻桿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300mm。
A-17
鋼絲繩卸載預埋件原材料要求:采用直徑≥Φ20圓鋼,推薦使用預埋螺母裝配式預埋件,預埋長度必須滿足專項方案荷載要求。
A-18
鋼絲繩卸載預埋件安裝要求:預埋位置結構梁外側,混凝土未夠28天齡期嚴禁連接卸載鋼絲繩。
鋼絲繩卸載預埋件錯誤做法:預埋件安裝在結構梁面上,給外墻施工留下滲漏隱患。
A-19
懸挑載預埋件原材料要求:采用直徑≥Φ20圓鋼,嚴禁使用螺紋鋼,預埋長度必須滿足專項方案荷載要求。
懸挑載預埋件錯誤做法:嚴禁后期焊接固定。
A-20
腳手架預埋連墻件要求:采用直徑≥Φ20圓鋼預埋件,并跟腳手架滿焊連接,預埋件嚴禁使用螺紋鋼,預埋長度及焊接長度必須滿足專項方案荷載要求;推薦使用、預埋鋼板螺母的連接方法。
腳手架預埋連墻件錯誤做法:預埋件安裝在結構梁面上,給外墻施工留下滲漏隱患。
A-21
懸挑卸載設置要求:懸挑鋼梁采用≥16號工字鋼,工字鋼懸挑架體高度(無鋼絲繩卸載)不能超過24m;如高度超過24m的要有專項卸載方案,經監理及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A-22
電梯洞口防護欄要求:護欄高度≥1.6m,豎向鋼筋間距≤100mm,頂部標準樓層及警示語,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電梯井內側必須設置低壓照明。
A-23
樓梯護欄設置要求:采用可拆卸水管護欄,高度≥1.2m;臨邊超過3m落差的樓梯必須掛網及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
A-24
樓層內洞口長寬≥400mmх400mm的封閉防護要求:洞口內用四點膨脹螺絲固定Φ6@150鋼筋網,面再封≥10mm厚膠合板,四周覆蓋壓邊200mm,再砂漿封邊。
A-25
樓層內洞口長寬<400mmх400mm的封閉防護要求: 10mm厚膠合板固定,刷醒目油漆標識。
A-26
臨邊護欄設置要求:采用可拆卸水管護欄,高度1.2m,安裝完畢后再掛安全網防護,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
A-27
腳手架兜底網設置要求:每3層樓設置一層兜底網,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
A-28
腳手架硬封閉設置要求:材料采用10mm厚膠合板,每6層樓設置一層硬封閉防護腳手板,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
A-29
基坑護欄設置要求:采用可拆卸水管護欄,高度1.2m,再掛安全網防護,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推薦使用混凝土反坎踢腳板。
A-30
無法用膠合板封閉護欄設置要求:采用可拆卸水管護欄,高度≥1.2m;臨邊超過,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
A-31
安全通道設置要求:材料采用10mm厚膠合板,設置雙層膠合板硬封閉防護,人行通道層高度≥2 m。
A-32
塔吊調運覆蓋范圍防護棚設置要求:材料采用10mm厚膠合板密鋪,設置雙層膠合板硬封閉防護。
A-33
踢腳板設置要求:材料采用≥9mm厚膠合板,高度180mm,每層必須設置一層踢腳板;踢腳板設置在立桿及安全網之間。
A-34
施工樓梯搭設原材料要求:采用鋼管、鋼網踏步板或鋼板踏步板、5mm厚膠合板踢腳板。
施工樓梯搭設要求:踏步板寬300mm,樓梯寬度≥1000mm,休息平臺寬度≥1000mm,踢腳板高180mm,坡度宜采用1∶3,欄桿高度1.2m。
A-35
整體預制式卸料平臺原材料要求:底盤架外圍為≥[18槽鋼,中間為≥[12槽鋼,底板及側板為≥3mm厚花紋鋼板,吊環采用≥20mm厚的鋼板,圍欄四角立柱和上部扶手中間立柱、水平桿均為Ф48×3.5鋼管,鋼絲繩采用≥φ18.5×4。
整體預制式卸料平臺標識要求:每次安裝完畢后必須經監理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每次驗收的書面記錄,限重標志采用“傻瓜式”限重標識牌。
堆放高度不能超過卸料護欄高度;如堆放鋼管時,伸出卸料平臺外尺寸不得超過鋼管總長度的1/4。
整體預制式卸料平臺搭設要求:使用前總包單位必須提供專項方案,欄桿抗側壓強度滿足堆放鋼管要求。安全系數不小于2,經監理及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A-36
塔吊上下班通行通道搭設要求:采用扣件式水管護欄,高度1.2m,安裝完畢后再掛安全網防護,底部安裝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采用≥9mm厚膠合板制作。
A-37
人貨梯通道搭設要求:底部采用10mm厚膠合板密鋪,防護門采用外掛鎖頭保護。
A-38
人貨梯通道插銷伸出長度≥150mm,人貨梯鐵門中部鐵板封300mm寬,上下封密鋼網。
A-39
懸挑平擋板及斜擋板的設置要求:材料采用10mm厚膠合板,設置雙層硬封閉;禁止使用通透材料封閉,總包單位必須提供專項方案,經監理及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雙層防護的錯誤做法:雙層防護沒有采用硬封閉,采用竹竿代替10mm厚膠合板。
A-40
懸挑平臺板底部排水溝設置:有外墻展示需要的建筑物必須要安裝鍍鋅鐵皮排水溝天溝,總包單位必須提供專項方案,經監理及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A-41
作業層腳手架搭設要求:腳手架高出作業面高度≥1.8m。
A-42
每層腳手架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并報經監理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樓面梁底板安裝,并做好每次驗收的書面記錄。
A-43
安全警戒要求:腳手架搭設及拆除施工過程中必須有安全員全程負責警戒,不得中途離場,禁止非腳手架作業人員進入安全警戒區域,如安全員或警戒員中途離場,不得施工。
A-44
警戒區域采用安全鐵馬隔離并有專人負責警戒,不得中途離場,如安全員或警戒員中途離場,不得施工。
A-45
拆除腳手架的原則是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應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腳手架拆除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甲方項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拆除腳手架前必須先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A-46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A-47
當腳手架采取分段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兩端有封閉防護,按照專項方案要求增加連墻桿, 總包單位必須提供專項方案,經監理及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A-48
當腳手架采取分立面拆除時(如人貨電梯位置保留不拆),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兩端有封閉防護,按照專項方案要求增加連墻桿,總包單位必須提供專項方案,經監理及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拓展知識:
腳手架搭設規范
腳手架搭設規范如下,如果想進行更多的了解的話,那么就請仔細看,內容很多,看起來有點乏味。
1,腳手架負載不得超過270kg/m2,經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應經常檢查與維護。負載超過270kg/m2,或形式特殊腳手架應進行設計。
2、鋼管立柱應設置金屬底座,對地質松軟基礎應墊木板或設掃地桿。
3、腳手架立桿應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過高度的1/200,立桿間距不超過2米。
4、腳手架兩端、轉角處及每隔6-7根立柱應設尖刀撐與支桿,高度在7米以上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米,橫向每隔7米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5、腳手架外側、斜道、平臺設置1.05米防護欄。鋪設竹排或木板時,兩頭必須綁扎牢固,嚴禁不綁扎就投入使用。
6、在通道與扶梯處腳手架橫桿應加高加固,不能阻礙通道。
7、挑式腳手架一般橫桿步距1.2米,并要加設斜撐,斜撐與垂直面夾角不大于30°。
8、為了防止架子管受壓彎曲扣件從管頭滑落,各桿件相交伸出端頭均大于10厘米。
9、腳手架搭設地點如有電源線或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定,搭設與拆除時采取停送電措施。
10、腳手架驗收時,應對所有部件進行外觀檢查,并實行驗收及掛牌使用制度。
1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架子管、扣件、竹排、鐵絲進行檢查,架子管嚴重彎曲,扣件嚴重腐蝕、裂紋,竹排腐爛的必須報廢,不得使用。
12、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靠在樓板的木楞上及未經計算過補加荷重的結構部分上,或將腳手架和腳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如欄桿、管子等)。
13、腳手板和腳手架相互間應連接牢固。腳手板的兩頭均應放在橫桿上,固定牢固。腳手板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
14、腳手板和斜道板要滿鋪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腳手架工作面的外側,應設1m高的欄桿,并在其下部加設18cm高的護板。
15、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和運送材料。用起重裝置起吊重物時,不準把起重裝置和腳手架的結構相連接。
16、搭設腳手架的工作領導人應對所搭的腳手架進行檢驗合格并出具書面證明后方準使用。檢修工作負責人每日應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的狀況,如有缺陷,須立即整修。
17、嚴禁隨手用木桶、木箱、磚及其他建筑材料搭臨時鋪板來代替正規腳手架。
18、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木竹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9、安裝金屬管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接連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移動。
20、金屬管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板上,在安置墊板前要將地面夯實、整平。立桿應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
21、金屬管腳手架的接頭,應用特制的鉸鏈相互搭接,這種鉸鏈適用于直角,也適用于銳角和鈍角(用于斜撐等)。連接各個構件間的鉸鏈螺栓必須擰緊。
22、腳手板必須固定在金屬管腳手架的橫梁上。
23、當移動腳手架時,腳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下來,上面有人工作的腳手架禁止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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